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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招考工作人员启事(04-07-05)
  2005-12-1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保监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监管局,并对其实行垂直管理。为适应保险业快速发展和保险监管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监管队伍力量,吸引优秀人才,保监会机关和派出机构200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工作人员。
    招考职位及待遇:本次招考的工作人员,视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担任相应职务,享受保监会正式工作人员待遇。
    招考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2、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具有拟报考专业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3、报考业务监管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行政管理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4、副处级干部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一般干部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5、身体健康。6、一般应具有拟报考单位所在城市的正式户口,特殊情况,经拟报考单位同意,也可跨地区报考(报考保监会机关及北京保监局须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7、具备拟报考单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事宜:有意应考者可自7月5日起在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招考启事》附件中下载《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送至拟报考单位联系人的邮箱。2004年7月17日至18日为统一交表初审日期,届时请应考者携带完整填写的《中国保监会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到报考单位办理报考手续,其他时间恕不接待报考人员。
    笔试时间及内容:全国统一笔试时间定于7月31日,上午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下午考试科目为《写作》(公文写作知识及申论),共两科。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试其它科目,作为录用参考,并按有关程序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考察、体检等,最终确定录用人选。 
    联系方式及需求.xls
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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