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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山东保险业发展的新跨越
  2008-07-03

努力实现山东保险业发展的新跨越

山东保监局局长

  近年来,山东保险业在保监会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全省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山东保险业发展的水平与全国先进省份,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功能作用发挥不充分、经营效益不理想的问题仍较为突出。目前,山东省保费规模居全国第三位,低于全省经济总量在全国的排名;保险深度为1.93%,低于全国平均的2.85%;保险密度535.6元,与苏浙粤等省份差距较大。今后一个时期,山东保险业发展改革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实现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的新跨越,努力打造服务功能强、渗透能力强、社会影响力强、赢利能力强的保险业,建设一个大而强、快而优的新山东保险市场,实现既是保险大省,又是保险强省的战略目标。

  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山东保险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毫不动摇地坚持“科学发展、好字优先,拓宽领域、服务大局,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统筹协调、营造环境”的方针,进一步坚定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方式,夯实发展基础,提高监管实效,增强服务功能,推动科学和谐发展。在这个过程中,要高度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一、始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保险业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怎样发展和发展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业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深刻阐述。山东保险业必须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好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行业发展的方向,围绕党和政府的希望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来干事业,围绕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建设来谋发展。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要自觉做到“四个更加注重”。

  (一)更加注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是保监会党委对保险业提出的要求,也是保险业谋求更大发展的根本所在。近年来,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什么时候保险业跳出了“就保险论保险”的狭隘圈子,全行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了,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好了,就能赢得更多的政府推动与政策支持,保险业的影响就更大、地位就更高、发展就更好,路就能越走越宽。如若背离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片面追求本公司、本行业的局部利益,即使一时上去了,也不会长久。山东的治安保险、责任保险、农业保险、养老健康保险等,近年来之所以取得了积极发展,正是因为坚持了为经济社会服务这一正确的发展方向。山东保险业要更加善于处理好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服务一方经济,惠泽一方人民,努力实现保险业发展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

  (二)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保障和服务民生是保险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只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保险业才能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在去年济南“7∙18”水灾、华源矿业溃水事故以及今年的“4.28”火车相撞等重大灾害事故中,山东保险业坚持快速查勘、快速理赔,体现了保险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作用,赢得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赞誉。更加注重保障和服务民生,要求保险业必须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好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三)更加注重服务和谐社会建设。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内在一致性。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是时代赋予保险业的历史使命,只有主动融入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进程中,保险业发展的道路才会越走越宽广。要继续发展好各类责任保险,统筹发展城乡养老保险,积极发展健康保险,在服务山东省和谐社会建设中做出更大贡献。

  (四)更加注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山东是农业大省,也是农村人口大省。发挥好保险在涉农领域防灾减损、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对于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应对意外事故的能力,健全农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的涉农保险工作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大力发展“三农”保险,积极有效地开发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对保险业来说,既是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谋求行业更好发展的一个难得机遇。

  二、切实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

  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需要坚持做到“四个并重”,努力实现“四个发展”。

  (一)坚持业务增长的速度与质量并重,实现有效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一定的速度,就很难谈得上发展,就会错失机遇,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能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来解决。没有好的质量,发展就会不健康、不稳定、不可持续,速度越快可能付出代价越大。坚持速度与质量并重,重要的是更加重视发展质量,把发展调整到主要依靠创新推动上来。实践证明,初级阶段的保险业走出一条既有较快速度,又有较好效益的路子是完全可能的。

  (二)坚持保险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保险是一个朝阳行业,保险资源很丰富,发展潜力很大。但如果盲目追求短期利益,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对保险资源破坏性开发,必然损害行业利益与信誉,发展基础就会动摇,就会出现大的起落,甚至难以为继。要重视市场环境的承载能力,在开发的同时,更加注重培育保险的再生性资源,规范展业,诚信经营,塑造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形象。要加强保险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成熟的保险消费理念。

  (三)坚持竞争与协作并重,实现行业的共同发展。坚持竞争与协作并重,一要从着眼于现有业务领域、分割已有的市场蛋糕,向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的广泛需求、不断开发新的业务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转变,在思想上由分蛋糕向做蛋糕转变,共同把山东市场这个蛋糕做大做好。二要从主要依靠价格战的非理性竞争,向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主要依靠提高服务品质,开展品牌竞争转变。三要从各自为战的相互诋毁,向加强行业宣传,形成行业合力,共同培育市场,优化发展环境转变。

  (四)坚持城市与农村两个市场并重,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研究表明,到2006年末,山东省城乡保险密度分别为587元、240元,但当年城乡保险密度的提高速度分别为9.6%、26%。农村保险密度的提高速度明显快于城镇,二者差距在逐步缩小。但农村保险发展水平尚不足城市的一半,发展潜力较大。要从建设保险强省的高度,统筹协调好城乡两个市场的发展。特别要加大农村市场投入力度,改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标准。重视农村市场的规范诚信发展,决不允许误导欺诈、坑农骗农问题的发生。

  三、大力夯实保险业发展基础

  保险业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入手,不断夯实发展基础。

  (一)要大力加强行业内部的“四个基础”建设

  1、夯实思想基础。在发展思想上要统一四个方面的认识。一是在保险的本质和功能方面统一思想。保险体现的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是为了社会更加安定,生活更加和谐。保险是一个光荣的、高尚的事业,全行业要弘扬保险业的高尚情操和人文精神。二是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发展方向上统一思想。三是在实现行业科学发展上统一思想。四是在处理发展与规范的关系上统一思想,努力向规范要速度,向规范要效益。

  2、完善制度基础。当前,保险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法规制度还不完善,尤其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把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合力打造一个好的制度基础。保监局会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注重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各公司要完善管控制度,以成本管理和风险管理为主线,健全内控管理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努力构建一个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保险市场秩序。

  3、打牢队伍基础。人才对事业发展起着基础性、决定性的作用。要重视人才思想建设,培养员工诚信经营、爱岗敬业、开拓奋进的职业操守。要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要健全培训制度,提高各级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政治上强、道德高尚、业务精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保险高管队伍。

  4、注重物质基础。保险业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应当具备稳健经营的形象和令人信服的经营实力。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机构要与金融企业的形象相匹配。目前有的扩张过快,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甚至缺乏必要的办公场所和电脑硬件设备,不仅影响经营活动,而且影响了社会对保险业起码的信任感。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建设的监管。保险公司必须高度关注物质基础建设,加大对职场建设的投入,实施统一规范的标准,不能在公众心目中形成不应有的印象。

  (二)要共同营造“三个环境”

  1、积极争取良好的政策环境。温家宝总理曾指出,保险业的发展一靠政策支持,二靠政府推动,符合中国的实际。缺乏好的政策环境,发展的制约因素就很难化解,许多领域就难以有所突破,有所作为。要牢固树立“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思想,牢牢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动摇,不断加强宣传、加强汇报、加强协调。

  2、积极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目前,社会公众对保险业仍然了解不深、认识不够。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培育好的舆论环境十分迫切。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保险业的典型事例和优秀从业人员事迹,扭转部分公众对保险业的片面认识。要正确对待社会监督,善于通过社会监督促进行业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

  3、积极推动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的立法和规章制定工作,争取有关各方支持,推动保险业的法制建设,积极营造好的法制环境。

  四、努力实现行业和谐发展

  一个蓬勃向上、健康发展的行业必然是一个和谐的行业。山东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努力实现“五个和谐”。

  (一)实现保险业与经济社会的和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如果保险业离国家、人民太远,党和政府就不可能长期关心保险业发展,人民群众也不可能大力支持保险业发展。所以,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正确处理好企业、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行业价值,谋求行业发展。

  (二)实现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企业是行业的一份子,企业与行业是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维护和发展行业利益,需要全行业的和谐共处。要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合作共赢,坚定地维护行业利益,走共同发展的道路。要高度重视业协会在营造和谐行业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行协会建设,促进自律、协调、维权、宣传等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实现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和谐。漠视和侵害被保险人的利益,行业就没有良好的口碑,发展就是空话。不能做好对被保险人的服务,保险业的发展就走偏了路。必须坚持客户至上,坚持诚信经营,解决好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的问题,改善服务质量,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

  (四)实现保险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和谐。监管是为了促进和保障企业的健康发展,监管服务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建立一个统一、公正的法治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保险公司和监管机关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公司要善于借助监管外力促进和改善内部经营管理。

  (五)实现企业内部和谐。要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重视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让员工有归属感,发挥员工潜能,为员工打造成才立业平台,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

  五、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

  山东保险市场是非常重要的区域市场,其发展和稳定对于全国保险市场影响很大,做好山东保险业的监管工作意义重大。监管工作要始终体现“三个坚定不移”。

  (一)坚定不移地支持各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积极主动地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市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不断优化保险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不分公司规模大小,不论成立时间早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阳光监管。只要有利于夯实行业基础,有利于优化发展环境,有利于塑造行业形象,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事情,应积极予以支持和推动。

  (二)坚定不移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要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公司、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监管。特别是交强险、车险、招投标业务、产寿险交叉经营等易发问题领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地区以及通过虚挂应收保费、违规批单退费等手段搞恶性竞争问题的监管。二要重视治本工作。善于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尊重保险市场运行规律、保险业改革发展规律和保险监管工作规律,加强治本之策的研究探索。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事情,重在立规矩,制定公平竞争的规则,重在完善监管制度,推进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分类监管制度,探索建立诚信测评制度。三要加强综合治理。实施产寿中介市场的联动检查,着力加大中介监管力度,以中介市场的规范来促进和保障保险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三)坚定不移地为保险机构和被保险人服务。一方面,把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与维护行业利益结合起来,突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继续整治欺诈误导、“理赔难”等失信问题,开展诚信测评工作,扎实推动诚信建设;进一步加强信访投诉工作,提高办理效率与质量;继续推进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维护被保险人的表达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另一方面,把保险监管与公共服务结合起来,更加突出为保险机构服务。加强规范化建设,为各公司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行政许可服务,积极促进行业信息共享,尽力帮助各公司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保险业发展遇到的环境问题和政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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