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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二季度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
  2005-11-22

   一、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营销员情况

  (一)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截至2005年6月30日,保监会共批准设立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599家,处于经营状态的1565家,终止经营的34家。在处于经营状态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中,保险代理机构1124家,保险经纪机构234家,保险公估机构207家。

  上半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达到48.44亿元,总资产达到61.37亿元。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国共有6家外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上半年,保监会共批设244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终止经营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1家。从保险中介机构设立申请的情况来看,自2003年1季度到2005年2季度,社会投资主体申报保险中介机构的数量整体上趋于平稳上升态势。2005年第2季度,保监会批准设立131家保险中介机构,较2005年1季度增加18家,增长16%,较上年同期减少90家,下降41%。其中:保险代理机构97家,比上年同期减少52家,下降35%;保险经纪机构23家,比上年同期减少16家,下降41%;保险公估机构11家,比上年同期减少22家,下降67%。

  从二季度社会投资设立的保险中介机构类型来看,保险代理机构继续高于保险经纪、公估机构,比例分别为74%、18%、8%

  上半年,保监会继续实施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日常化审批,并在行政审批中执行投资风险提示制度,向投资者说明保险中介市场的状况和潜在的投资风险,引导社会投资者理性投资保险专业中介,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投资质量有所提高。上半年,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继续呈现平稳发展态势。二季度,共有4家保险中介机构终止经营,与上季度持平。其中:2家保险代理公司解散,1家保险代理公司改制为保险经纪公司,1家保险经纪公司注销。

  (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国共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17275家,较上季度下降2%。其中,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60690家,占全部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52%,较上季度下降3%;邮政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5119家,占13%,增长1%;车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0497家,占9%,基本持平;航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105家,占1%,下降7%;铁路保险兼业代理机构821家,占0.7%,基本持平;其他29043家,占25%,下降3%。

  (三)保险营销员

  截至2005年6月30日,全国保险营销员为146万人,比上季度增长0.24%。其中,寿险营销员1338144人,减少约1.2万人,产险营销员124894人,增加约2万人。

  二、保险中介业务情况

  上半年,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为2018.62亿元,同比增长29.78%,约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4.51%,同比增长8.51个百分点。其中,人身险保费1605.51亿元,财产险保费413.11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人身险保费和财产险保费的79.02%、60.97%,占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的79.61%、20.39%。

  从统计数据来看,保险中介继续发挥了保险销售的主渠道作用。从占比情况来看,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仍然占绝对优势。全国总保费收入中,二者合计占71.24%。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占比较小,合计占总保费收入的3.26%,但发展较快,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9%,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首次超过3%,同比增长0.89个百分点。

  上半年,保险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137.27亿元;整体累计亏损6671万元,其中,保险代理机构亏损3393万元,保险经纪机构亏损2984万元,保险公估机构亏损294万元。

  (一)保险代理公司业务情况

  上半年,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保费收入46.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70%,增长了0.54个百分点。在保险代理公司的业务结构中,财产险的比例高于人身险。保险代理公司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31.75亿元,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68.84%,人身险保费收入为14.37亿元,占全部代理保费收入的31.16%。

  上半年,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代理手续费收入4.28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财产险手续费收入3.50亿元,人身险手续费收入7800万元,分别占82%、18%。

  (二)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情况

  上半年,保险经纪公司实现保费收入42.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1.56%,,较上年同期增长0.35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保费29.95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70.72%,占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的4.42%;人身险保费12.1亿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28.57%,占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0.6%;再保险业务和咨询业务类经纪保费为3149万元,占全部经纪保费收入的0.11%。

  上半年,保险经纪机构共实现营业收入4.26亿元,同比增长58%。其中,财产险手续费收入4.01亿元,人身险手续费收入2500万元,分别占94%、6%。

  (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业务情况

  上半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费收入688.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3%,占总保费收入的25.41%,较上年同期下降1.89个百分点。按销售渠道分,银行兼业代理437.70亿元,占63.57%,邮政兼业代理70.77亿元,占10.28%,车商兼业代理52.26亿元,占7.59%,铁路兼业代理2.82亿元,占0.4%,航空兼业代理9964万元,占0.14%,其他兼业代理123.93亿元,占18%。按保险产品的性质划分,保险兼业代理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523.8亿元,产险保费收入164.68亿元。

  上半年,全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实现保险手续费收入25.4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0%。其中,银行代理4.55亿元,车商代理1.78亿元,邮政代理9055万元,航空代理850万元,铁路代理870万元,其他2.26亿元。

  (四)保险营销员业务情况

  上半年,保险营销员实现保费收入1241.67亿元,同比增长44%,占总保费收入的45.83%,增长9.51个百分点。其中,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1054.94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186.73亿元。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收入为102.23亿元。

  (五)保险公估机构业务情况

  上半年,保险公估机构评估的估损金额39.16亿元,其中财产保险类39.07亿元,人身保险类900万元。

  上半年,保险公估机构实现公估服务费收入106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其中,财产险公估服务费收入为10435万元,人身险公估服务费收入为72万元,其他收入157万元。按照险种划分,保险公估服务费的构成与所占比例为:企业财产险2748万元,占25.76%;货运、船舶险2007万元,占18.82%;机动车辆险3806万元,占35.69%;建筑、安装工程险777万元,占7.29%;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42.25万元,占0.4%;其他合计1283.75万元,占12.04%。

  三、上半年保险中介监管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保险中介基础制度建设。保监会继续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夯实保险中介长远发展的制度基础。二季度,为提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监会制定并下发了《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促使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道路;修订并出版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教材;编辑出版《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1998-2005)》,较为完整地汇总了保监会成立以来至今有效的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编写出版《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手册》,总结了近几年以来的保险中介监管经验,进一步规范了保险中介监管的内容、流程和方法;组织编写《中国保险中介发展报告》,对中国保险中介的发展进行全面回顾,探索未来发展方向。

  (二)继续加强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监管工作力度。持证上岗是对保险营销员的基本监管制度。二季度,保监会进一步加强持证上岗监管工作力度,打造诚信保险营销队伍。二季度,全国保险营销员持证率为68.34%,比上季度提高了1.9个百分点。宁夏、贵州、甘肃等14个保监局所辖地区的保险营销员持证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宁夏下降最大,为8.89%,其他20个保监局所辖地区的保险营销员持证率呈正增长,其中宁波最高,为16.66%。

  (三)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行政执法力度。二季度,共有16家保险中介机构受到24家次行政处罚,占各地保监局实施行政处罚总次数的18%(详细情况参见附表),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其中,罚款11次,警告11次,注销许可证2家。

  (四)继续推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进展较为顺利。目前,“保险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课题小组就《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工作基本完成,并已进行汇总,将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草案,提交有关部门讨论审定。“保险兼业代理管理信息系统”课题组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进行了修改,目前已下发各保监局征求意见,下一步将结合征求的意见继续修订《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并提出系统开发的需求书方案。

  (五)开展统一发票专项检查活动。2005年4月7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保险中介函[2005]39号),要求各地保监局对统一发票2005年1季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目前,该项检查活动已顺利结束,保监会已经完成相关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05年1季度,全国保险中介机构向保险公司收取的中介服务收入总额为12.96亿元,开具统一发票的金额为6.86亿元,统一发票使用率为71.16%。1季度,全国共开具统一发票32662份,每份发票的平均金额约2.1万元。统一发票制度实施以来,已被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普遍接受和使用,并初步达到了预期政策效果。一是规范了保险中介费用的财务结算手续。二是有利于维护保险市场的竞争秩序。三是有利于发挥监管合力。统一发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真实性有待加强。统一发票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保险公司的中介费用支出情况;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情况。第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使用统一发票的主动性不强。第三,业务结算表的使用不规范。

  四、当前保险中介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保险营销制度面临挑战。保险营销制度在为中国保险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保险营销员总体数量出现负增长。自2003年4季度以来,营销队伍的扩张速度明显放缓,保险营销员总数一直在140万的水平徘徊,至2005年初,营销队伍负增长趋势明显显现,2005年2季度比2004年末减少3.62万人。二是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呈下降趋势。三是保险营销员整体的专业水准有待提高。四是营销员高脱落率引发各种短期行为。建议取消对保险公司佣金比例及首期佣金最高支付标准的限制,加大对保险营销费用的投入,引导保险公司树立长期经营的意识,维护营销队伍的稳定,保持保险营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村保险营销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保监会在考察安徽农村保险营销的发展情况后,继续探索既能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又能有效促进农村保险业务发展的农村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管理新路子。目前,保监会已在吉林、河南两省开展试点工作,分别实行考试制和授予制。在试点的同时,保监会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调研,及时总结试点的经验,纠正存在的偏差,将资格管理放在支持县域保险发展的全局中考虑,以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合农村地区保险业务发展的制度体系,真正发挥保险业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

  (三)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仍比较混乱。一是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经营网点。二是不按规定缴存营业保证金。三是长期不建立业务档案和专门账簿,业务、财务管理混乱。四是协助保险公司作假批单退费,或虚构业务协助保险公司或投保单位套取资金。五是借助垄断性保险资源或销售渠道,从事不正当竞争。此外,在个别地区还出现了拒绝或妨碍保险中介监管检查的现象。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保险中介的发展与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息息相关。保险公司体制改革的力度和进展直接影响到保险中介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而保险公司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些问题还不能期望在短期内得到解决。二是保险中介起步较晚,竞争尚不充分,市场尚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淘汰机制,保险中介主体合规经营的意识还不强。三是保险中介监管力量还有待加强。

  五、下半年保险中介监管的政策取向

  下半年,保险中介监管工作将主要致力于维护保险中介市场秩序,建立保险中介市场信用,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促进保险中介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广大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相信保险中介,依赖保险中介,进而促进保险中介发展。

  (一)继续加强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工作力度。二季度,全国保险营销员持证率有所提高,但增幅明显放缓,部分地区甚至出现持证率下降的情况。保险营销员持证率反复波动,再次表明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贯彻落实具有艰巨性和复杂性。下半年,保监会将继续加强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工作力度,尤其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督促各保险公司,按照《关于2004年度全国保险营销员持证情况的通报》(保监厅发[2005]24号)提出的工作重点,继续加大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工作力度,争取达到保险营销员持证上岗率在年内有根本改观的目标。

  (二)推动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开发工作。下半年,保监会将加快推进保险中介信息系统建设步伐,中介部将积极配合统计信息部,积极推进该项系统的开发工作。中介部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尽早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开发需求方案提交统计信息部,共同开发配套的信息系统。

  (三)加强培训和推进继续教育。保监会将结合《保险中介机构监管手册》的出台,督促各保监局开展保险中介监管干部培训活动,推动中介监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同时,结合制定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鼓励各地保监局推动辖区内保险中介机构的培训和后续教育活动,提高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继续落实保险中介统一服务发票制度。下半年,保监会将继续加强落实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制度,并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规范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的使用行为。一是加强对保险公司法人执行统一发票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指导,督促各保监局进一步落实统一发票制度。三是加强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协作。

  (五)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保监会将根据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打击保险中介市场出现的欺诈、误导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六)完善非现场统计工作,加强基础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持。保监会将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统计分析工作,强化保险中介基础研究,做到既能熟悉国内外情况,又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走势,提高引领保险中介行业发展和防范保险中介行业风险的两种本领,服务于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的整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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