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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2008-06-25

保监文明字〔2008〕2号

各保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保监会机关党委,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推动保监会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中国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评选表彰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面向保监会和保监会直管6家保险公司。评选单位以保监局,保险公司省、地、县分支机构为主。评选单位须设立或开业三年以上。

  (二)表彰名额

  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15个,中国保监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0个。

  二、评选条件

  (一)组织领导扎实有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健全,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创建规划和具体措施。抓好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系统化。

  (二)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紧紧围绕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中心开展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重视岗位培训,积极开展技术练兵、优质服务等活动。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监管,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工作成绩和主要指标居于行业前列。

  (三)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显著。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较好地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单位文明程度和员工素质明显提高。重视保险文化建设,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单位文化,有较强的凝聚力、向心力。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择优评选的办法进行。

  (一)保险公司的推荐评选工作由各保险集团(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保险监管系统的推荐评选工作由保监会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保险集团(总)公司文明办根据分配的名额,对本系统的拟推荐单位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经保险集团(总)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保监会文明办。保监会党委宣传部根据分配的名额,对各保监局的推荐单位进行审核,提出建议名单,报保监会文明办。

  (三)各保险集团(总)公司文明办在提交推荐名单前应将推荐单位在本系统内公示,在公示前须征求被推荐单位所在地保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保监会党委宣传部在提交推荐名单前先征求机关有关部门意见,然后在保险监管系统内进行公示。

  (四)保监会文明办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提出拟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名单,经会机关有关部门审核后进行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拟定中国保监会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名单,报保监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授予称号。

  (五)申报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需填写《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申请表》或《中国保监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2008年7月20日前,报保监会文明办。

  四、表彰办法

  对评出的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分别授予“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中国保监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适时召开大会,下发决定,予以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明办要精心谋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二)搞好结合。要把评选中国保监会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与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与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与各单位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学习先进、不断提高保险业文明程度和员工文明素质的过程。

  (三)广泛宣传。各级文明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文明单位的先进事迹,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各单位要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会、表彰推介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联系人:何六艺、王以忠

  联系电话:66286562、66286636

  电子邮箱:liuyi_he@circ.gov.cn  yizhong_wang@cir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邮编:100032

   

  附件:

  1、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中国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申报表

  3、中国保监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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