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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吴定富同志重要讲话和陈新权同志工作报告的通知
  2008-02-24

保监纪委发〔2008〕2号

各保监局纪委,保监会机关纪委,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纪委,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现将2008年中国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吴定富同志重要讲话和陈新权同志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

                         二○○八年二月一日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为发展中国特色保险业提供坚强保证

  ——吴定富主席在中国保监会系统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月27日) 

  今天,我们召开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2008年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我们这次会议很重视,监察部姚增科副部长、第二纪检监察室张志刚副主任应邀参加会议。刚才,陈新权同志作了报告。这个报告是经过会党委讨论的,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学习,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保监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准确把握保险业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

  十六大以来,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保险业持续快速发展,保费收入大幅增加,资产规模迅速扩大,监管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不断增强,行业整体实力发生了深刻变化。保险业已经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保险业之所以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对抓发展紧迫性的认识是一以贯之的,对防风险重要性的认识也是一以贯之的。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把反腐败作为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在保险业起步晚、基础差、发展压力大的情况下,纪检监察工作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为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在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构建惩防体系、治理商业贿赂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紧密结合保险业改革发展实际,既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指示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没有让商业贿赂损害保险业,又很好地把握了政策界限,没有因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影响行业发展。我们建立了巡视制度,开展了巡视工作,一方面起到了警戒作用,另一方面为上级党委制定政策、了解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保监会成立至今,在会机关和各保监局没有发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直管的保险公司案件发生也得到有效控制。

  实践证明,我们取得今天这样的成绩,是各级党委、党组织坚决执行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艰苦奋斗,干事创业的结果;也是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的结果。同时,保险事业的发展,锻炼造就了一支忠诚保险事业、维护党的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支队伍是值得信赖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一定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道路上,有的同志思想不够解放、态度不够坚决,缺少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二是在坚持科学发展方面,有的同志没有正确的政绩观,不能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企业效益与投保人利益、加快发展与加强管理的关系。三是在工作作风方面,有的同志不深入基层,不接触群众,好做表面文章,缺乏求真务实精神;有的对损害群众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不批评、不制止,甚至包庇纵容违法违规;有的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利益;有的奢侈浪费,缺乏艰苦创业精神。四是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方面,有的同志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多取薪酬、多占住房、违规职务消费等。

  全面把握保险业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既不能因为取得了明显成绩就麻痹松懈,也不能因为还存在一些问题就丧失信心。对反腐倡廉建设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总结并毫不动摇地加以坚持,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央纪委这次全会,是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首先要准确领会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胡锦涛总书记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同作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提了出来。这既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又是对反腐倡廉实际工作要求的重要提升,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性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境界,表明了我们党将把反腐倡廉作为一项经常性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不但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立,而且是经济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在党的建设中增加了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建设理论体系和内容将更加丰富和完善。对保险业来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做大做强的迫切需要。反腐倡廉建设与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保险业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有机统一的。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保险业,需要不断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对保险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需要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促进保险市场公平竞争;需要加强诚信服务,不断提高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会损害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降低保险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破坏保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特别是要看到当前保险业反腐倡廉工作面临与以往不同的环境。过去,保险业整体规模较小,不少保险公司刚刚成立,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时间不长,腐败造成的干扰和破坏还比较小。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保险业将不断发展壮大,保险市场将更加开放,竞争将更加激烈,腐败造成的干扰和破坏会大大增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查处违规违法经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于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十分重要而紧迫。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迫切需要。发展中国特色保险业,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需要我们坚持与时俱进,不懈探索开拓,带领全行业不断开创新局面。要完成好这一历史使命,关键是发挥监管机构、国有保险公司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不断加强保险业党的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利于在保险业党员干部队伍中树立和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保险业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切实抓紧抓好。

  (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保险业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有的还造成了损失。虽然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一些风险从根子上说是人为因素甚至是腐败造成的。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行业整体规模迅速扩大,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对做好保险风险防范工作至关重要。对保险公司相关人员来说,承保、理赔、资金运用、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涉及的金额不断加大,腐败造成的风险也将越来越大。对监管干部而言,当前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监管的责任也在不断加大。监管机关肩负着引领发展和防范风险的重任,监管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做到依法监管和廉洁监管,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此,越是加快发展,防范风险的任务越重,越是要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三、紧密联系保险业实际,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工作

  保监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促进依法监管,促进合规经营,促进廉洁从政从业,为发展中国特色保险业提供坚强保证。贯彻这一指导思想,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理论创新成果的总结和升华,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理论基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要紧密结合保险业实际。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根据完成中心工作任务的需要提出的,必须紧紧围绕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更加自觉地服务保险业改革发展大局,融入和渗透到经营管理、业务监管工作当中,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三是要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是我们党应对复杂局面、推动各项工作的一大法宝。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创新,认真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取得新成效。

  四是要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有许多工作要做。当前,结合保险业实际,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突出抓好惩治和预防这两个重点。

  (一)继续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最直接的惩治腐败,也是加强预防的根本要求。这些年来,我们对腐败案件的查处,态度始终十分坚决,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系统每年都要严肃查办一批违纪违法案件,严惩了腐败分子,警示和教育了广大干部。今后,要继续加大力度,坚决查办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的大案要案,重点查办严重损害投保人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办损害整个行业发展的问题。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严厉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腐败分子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和取消他们的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增大腐败行为的成本。采取收缴、退赔、没收、罚款等措施,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决不能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对那些严重违法违纪的,要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要坚决纠正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那些出了问题总想包着、护着,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处理。要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对全保会上点到的几个案件,保监会纪委和有关公司纪委要督促查处,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完善制度,查处情况要及时上报。要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注意总结查办案件工作经验,研究探索保险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规律、原因和特点,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二)着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预防

  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目的,也是保险业防范风险、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准确把握新时期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把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调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各级党委、纪委和监察部门要按照“三个更加”的要求,围绕提高预防腐败能力,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5年,保监会党委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对构建惩防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今年,党中央即将下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中央的要求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繁重,任务艰巨。保监会党委按照中央的要求,将制定实施办法。各级党委都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统筹谋划,加强领导;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各级纪委、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今年,要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切实取得新的成效。

  要着眼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必须把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拒腐防变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任何时候都不动摇。结合保险业实际,今年要重点抓好理想信念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等教育,打牢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道德基础。要把行业文化建设纳入反腐倡廉教育之中,渗透到监管、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牢固树立发展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坚定信念,自觉承担起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历史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保险业更好地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社会、造福人民;增强制度意识,严明党的纪律,促进全行业诚信规范、合规经营;发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作风,培养积极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倡导同心同德、团结协作,营造和谐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风气。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干部管理结合起来,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业务集训之中,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要围绕规范监管和经营进一步完善制度。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总书记也都对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多次进行了强调。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对现有的制度认真进行梳理,已经过时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该废除的要废除,符合实际的制度要严格执行。要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建立新的制度。当前,要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的部署和行业发展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发展、业务监管、企业经营、规范决策等方面的制度。要认真研究和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的方式方法,为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提供有效制度保证。要在继续查纠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着力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既要有前瞻性,又要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制度的问题要严肃处理。

  要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廉政和勤政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达到的两个互相联系的重要目标。加强廉政建设有利于为勤政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勤政建设有利于为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既要一刻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又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勤政建设。抓廉政建设就是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地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的各项规定,特别是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用等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暗箱操作;就是要增强艰苦创业的意识,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规范职务消费和公务接待,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抓勤政建设,就是要形成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特别是保险业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很多困难和问题,如果没有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取得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看不到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缺乏进取精神,碰到一点困难就垂头丧气、叫苦连天,就不能适应保险业又好又快做大做强的要求。今年要把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作为勤政建设的重点来抓,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培养和形成一股锐意进取、敢为人先、勇于开拓创新的闯劲儿,一股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压倒一切困难的拼劲儿,一股百折不挠、一抓到底、不见成效不罢休的韧劲儿,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抓好新年度各项工作。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监督。加强监督,关口前移,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和方方面面,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和全保会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党员干部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对违背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不认真贯彻落实全保会决策部署、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甚至酿成重大风险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业务关键岗位的监督。结合保险业实际,要加强对审批、准入、查处等关键岗位的监督,坚决纠正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坚决纠正给了好处就大事化小、不给好处就小事放大的恶劣行为,坚决杜绝徇私枉法问题的发生。要落实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做到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衡。要加强监事会建设,充分发挥好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要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中央今年将制定巡视工作条例,我们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完善巡视配套制度,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对保监局和直管的保险公司都要进行巡视。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要抓好五项工作,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这里,我还要强调一下加强国有保险公司反腐倡廉建设问题。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把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从保险业的实际来看,我觉得非常重要和迫切。几家主要的国有保险公司,是我国保险事业的重要支柱,是保险业服务大局、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骨干力量,对整个保险事业的发展举足轻重。这就决定了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国有保险公司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首先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在加强政治领导、严格执行政治纪律方面,要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无论企业的投资主体、资产结构、经营方式怎样变、怎么改,党对国有保险企业的政治领导不能动摇。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企业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保监会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提出的七条要求,确保廉洁从业。

  四、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领导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作了部署,保监会党委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也作了安排。应该说,大政方针和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已经非常明确。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把保监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党委要通盘筹划。保险业各级党委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又好又快做大做强保险业的总体规划,渗透到行业发展、企业经营管理、监管工作整体布局之中,与下达经营任务、市场检查、安排重大项目和保险资金运用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发展,一手抓防风险,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任务落到实处。要督促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监管机关和保险公司的各个部门都负有重要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既要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又要利用熟悉业务、熟悉发生问题关键环节的优势,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融为一体抓好落实,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二)要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分析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紧紧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明确加强工作的思路、任务、措施和责任。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听取纪检监察的专题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成为纪委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行使职权,为纪委履行职责创造有利条件。要大力支持纪委参与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重视纪委的意见建议,不能干扰纪委履行职责。要大力支持纪委积极开展监督检查,重大综合检查党委要统一组织实施。对纪委部署的工作、提出的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甚至消极抵触的,党委要旗帜鲜明地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要帮助纪委监察部门解决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实际问题,支持他们查办案件、开展巡视和监督检查,对工作保障上的一些特殊要求,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给予理解和大力支持,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要在见实效上下功夫。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关键是抓落实、见实效。首先,要提高执行力。各级党委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忠诚和热爱保险事业,有干一番事业的崇高追求,满腔热忱地履职尽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对坚决贯彻上级指示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给予鼓励和表扬,对那些标准不高、执行不力的要严肃批评。其次要落实到基层。保险业点多线长面广,保险机构遍布全国各地,有的基层公司已发展到了乡镇。有的基层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监督缺位,问题不少,有的甚至发生了严重的案件。要选好配强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和管理;各级领导要多深入基层进行具体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调动基层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第三,注重典型引路。善于发现和培养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使大家照着学、比着干;对那些工作总不落实、问题比较多的,也要抓典型,严格进行教育批评乃至处理。

  (四)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把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纳入公司和保监局机构设置的总体架构,纳入经营管理和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着眼于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配好配强各级纪委、监察部门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把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金融、保险、法律等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工作本领,不断提高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坚持与时俱进,掌握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保险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有所作为。国有保险公司要把纪委的力量与监事会的力量整合起来,把纪委、监察部门的力量和审计、合规、稽核等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增强公司监督管控的合力。各级党委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交流、选拔、任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多种岗位的使用和锻炼,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为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成长和全面提高创造条件。对那些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该表彰的要表彰,该重用的要重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发挥良好的导向作用。

  同志们,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在中国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陈新权(2008年1月27日)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学习贯彻吴定富主席在我们这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研究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思路和要求,部署2008年的工作。现在,我代表保监会纪委作工作报告。

  一、二○○七年工作基本情况

  2007年,保监会系统各单位贯彻中央精神和保监会党委部署,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了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纪委和监察部门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23号文件,积极开展了监督检查。保监会纪委派出检查组对国有保险公司和部分保监局进行了重点检查。各保监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有的还制定了行政效能监察的规定和行政效能建设的方案。中国人保集团围绕效能监察开展了专题研讨,人保财险股份针对内控合规制度建设和执行进行了效能监察,制定了效能监察暂行办法;中国人寿集团把效能监察作为巡视内容,对下属公司部分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经营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中国人寿股份派出200多个效能监察组,对一批分支机构实施效能监察,提出2000多条整改意见。通过督促检查,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一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做法得到纠正。

  (二)加强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保监会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2007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定富主席重点提出了六项要求。保监会专门开展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定富主席再次作重要讲话,进一步要求增强六种意识、做好六个方面的表率。各级党委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制定了整改措施;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寿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为进一步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保监会修订了机关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这些举措,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意识明显增强。

  (三)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保监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制定了《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在公司内部控制方面,制定了《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制度;在规范决策方面,国有保险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决定重大事项的权限;在加强监督方面,制定了《中国保监会党委巡视工作暂行规定》、《中国保监会党委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规定》。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监会对保监局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民生人寿、阳光财险进行了巡视。国有保险公司也就正确行使权力开展了监督检查。三是健全监督机制。中国人保财险股份按大区设立了6个监察稽核中心。中国人寿集团在整合监督资源上取得新的进展,中国人寿股份决定在地市级公司设立纪委监察部,县级公司设立纪检监察岗,基层党支部设纪检委员,在未设党支部的基层单位指定1名党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为加强管理、协调和监督,在分支机构比较集中的12个省市设立了党的工作委员会。中国再保险集团决定设立纪检监察室,决定在所属大地保险公司配备专职纪委书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7家分公司设立纪委,在条件尚未成熟的分公司和营业管理部,责成一把手负责纪检监察工作。通过这些工作,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自觉性也得到增强。

  (四)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组织各单位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特别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行了对照检查。针对中央巡视组指出的一些保险公司领导干部违规多取薪酬、多占住房、私用公车和违规职务消费等问题,会纪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清退清理,并加强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目前有关保险公司已基本完成清退清理。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保监会制定了《关于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保险公司负责人住房用车职务消费的意见》。督促各单位认真进行述职述廉、填报廉政档案、申报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等,对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各单位纪委负责人同下级领导班子成员谈话5200多人次,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500多人次,诫勉谈话700多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00多人次。根据会党委要求,会纪委会同人教部专门下发通知,对监管机构领导干部提拔调动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各保监局加强对工作人员廉洁情况的监督,有的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有的发出现场检查、案件调查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有的发出廉洁行政调查函,等等。据对一些保险公司和保监局上报的数据统计,去年有92人次主动拒收、上缴和退回礼金计43.63万元。

  (五)加强了惩防体系建设

  保监会党委在2005年制定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任务分工方案。2007年,保监会纪委组织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方案,认真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还专题召开了构建惩防体系研讨会,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思路,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年来,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会纪委组织各单位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下一步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初步形成了保监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8—2012年主要任务及措施方案。

  (六)加强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活动。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在专项治理中收缴不当所得156.93万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4件,涉案金额239.76万元,对涉案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采取了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处理有关问题的政策界限。积极推进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研究探索特点规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有的保险公司把合规教育作为晨会的重要内容,有的保险公司实行零现金收付,有的公司实行全国统一理赔,还有的公司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等。这些都对有效防治商业贿赂产生了促进作用。

  (七)加强了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

  2007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70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1601件,占信访举报总量的94%,主要集中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金融税收法规、违反财经纪律和贪污贿赂等方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6件,合并办结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4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另外,保监会严肃查处了新华人寿违法违规问题,保监会纪委监察局与中国人寿集团共同努力,在王睿贪污、职务侵占案诉讼中,成功挽回损失1680多万元。

  总的看,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逐年加强,防治腐败能力逐步提高,大案要案得到控制,监督机制建设取得成果,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对防范风险的促进作用正在增强,取得了明显成绩,呈现出良好势头。但是,我们还必须看到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识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进取精神不足,队伍状况不适应工作需要等问题在一些单位依然存在。同时,随着客观形势的发展,随着工作的深入,要求我们必须更加主动,更加贴近中心工作,更加增强探索精神,具备更高的专业素质,而我们在这些方面存在着不足,在有些单位差距还比较大。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抓紧解决,否则,必然不能适应保险业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新的形势。

  二、二○○八年主要任务

  2008年,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全保会要求,紧紧围绕保险业改革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有力地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更加严格地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努力促进中国特色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大力加强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要紧紧围绕贯彻十七大精神开展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政治纪律教育,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提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自觉性。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十七大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工作。要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要着重开展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要把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到思想政治建设各个方面、业务工作各个领域、政绩业绩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之中。要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提倡实事求是,真抓实干,讲求实效,反对图虚名、做虚功、弄虚作假。二是加强效能监察。督促提高监管效能,督促严格依法行政,使监管工作更加符合保险业实际,更加有利于维护被保险人利益,更加积极地促进改革发展,更加有效地规范市场行为,对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甚至滥用权力、违法行政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严格督促保险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保险业形象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加大治理力度。三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要督促落实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各项要求,督促落实全保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切实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的进展。要通过监督检查,促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制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和行为。

  要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振奋精神状态,树立优良作风。督促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督促领导干部做好六个方面的表率。要检查是否积极向上,有无进取精神;检查是否尊重实际,有无科学精神;检查是否讲求实效,有无实干精神;检查是否发扬民主,能否坚持群众路线;检查是否严格自律,能否做到清正廉洁。

  (二)切实抓好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更加注重预防,是十七大对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预防上狠下功夫,抓出成效。

  要深入开展教育。要继续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荣辱观教育和纪律、法律教育,使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思想境界、道德水平,增强法纪观念。教育要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对领导干部要着重进行理想信念、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教育;对普通员工要着重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合规教育。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尤其要重视运用正反典型加强教育。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将其作为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重视抓好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要进一步健全规范监管工作的制度,健全规范竞争行为的制度,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制度,健全承保、理赔、资金运用等业务管理的制度,健全加强监督的制度。在监督制度方面,今年保监会纪委将制定《巡视跟踪督办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准则》等规定。各单位尤其要针对实际问题和发案原因,堵塞制度漏洞。要提高执行力,抓好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同志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要有强烈的制度意识,要认真学习掌握有关制度知识,并注重发挥专门机构的作用。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检查考核,执行制度好的要鼓励,执行差的要纠正,不执行的要问责。

  要切实加大监督力度。一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尤其要督促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决策过程的监督,有关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都要严格按程序做出决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违反程序拍板定案;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公司事务公开。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业务的监督。二要深入检查。监督检查要关口前移,要渗透到监管和经营管理的各个业务领域。保监局和保险公司,都要针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检查和提示风险,针对重要岗位检查和提示风险。要加强对廉洁自律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抓好五项重点工作,解决有关突出问题。国有保险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督促公司领导人员严格遵守“七个不准”,要对照规定进行检查和清理。保监会纪委将对抓“五项工作”和遵守“七个不准”的情况进行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保监会将有重点地对保监局和有关保险公司进行巡视,将对国有保险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切实重视,统筹安排好巡视工作。三要健全机制。进一步探索健全监督机制,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保监局和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党章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实加强各级纪委和监察部门的建设。保险公司要根据自身特点,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尤其是要改变基层单位监督缺位的状况。要重视整合监督资源,使纪委监察部门同公司治理结构有机结合,同内部控制机制有机结合,使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监督力量、总公司与分公司的监督力量有机结合,切实增强监督功能。

  要制定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具体实施办法。中央将在今年下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保监会将依据《工作规划》,研究制定保监会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目标、原则、任务、要求和措施。各单位都要早做准备,深入调研,结合自身实际,研究提出今后五年构建惩防体系的方案。

  (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仍然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要继续检查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要在前两年治理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在承保、理赔、资金运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严格禁止中资保险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查处国(境)外保险公司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二要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报典型案例。三要大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保监会将根据中央要求,制定《关于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深刻分析商业贿赂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长效机制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形成正式文件,认真抓好落实。

  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行风建设。保险业行风建设的核心是诚信建设。要加强诚信教育,大力提倡诚信守诺、竭诚服务的良好风气。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格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审查,严格控制失信者继续从业。要着重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销售误导、理赔难和违规理赔等突出问题。保监会纪委监察局将有重点地对行风建设进行检查。

  (四)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一个必须始终坚持的原则,也是一项必须认真抓好的工作。要针对实际情况,突出查处重点。要严肃查处背信违诺、严重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案件,查处破坏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保险市场秩序的案件,查处不择手段谋取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利益和形象的案件,查处违规挪用保险资金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案件,尤其要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对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对发案多而查处少的领域,尤其要加大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做好有关案件协查工作。要坚持原则,讲究政策,做到宽严相济。查办案件,既要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又要防止失之于过严。对有的单位来说,尤其要注意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能搞单位保护主义,不能隐瞒不报,不能无原则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运用案例开展教育,深刻分析发案原因,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五)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保险业的改革发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水平和专业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纪检监察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努力提高政治水平。当前,尤其要强调下列几点:一是增强责任心。责任心,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当然也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自己所做工作的重要意义,切不可妄自菲薄;一定要认真履责,恪尽职守,切不可敷衍度日;一定要积极进取,有所作为,切不可消极应付。二是树立大局观。正确的大局观,是纪检监察工作发挥积极作用的关键。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切实拓宽视野,自觉服从保险业改革发展大局,切实集中精力,通过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服务大局。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保险监管和经营管理的具体工作之中,结合业务工作展开,伴随业务发展延伸。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适应新情况,开拓新思路,解决新问题。纪检监察就是做扶正、防病、驱邪的工作。既要坚定不移地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又要满腔热情地扶植新生事物;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者,又要积极保护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并要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三是坚持原则性。坚定的原则性,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允许什么,禁止什么,都要有鲜明的原则,不能含糊不清,不能模棱两可。要秉公办事,刚直不阿,敢于碰硬,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要严于律己,严格要求亲属,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纪检监察工作也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必须努力提高专业水平。要切实掌握有关的知识,包括有关理论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保险经营和监管的有关知识等。要深入掌握实际情况,对保险业风险防范和反腐倡廉面对的情况和问题、发展进程和趋势等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有思考,有见解。要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包括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的能力,采取有效办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加强建设、预防腐败的能力等。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勤奋学习,深入调研,加强锻炼。应当相信,只要肯下功夫,持之以恒,我们就一定能够成为自己工作领域里的专家。

  要积极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提高开辟渠道、提供机会。要加强培训,在近几年对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培训一遍。保监会纪委将在今年举办保监局、有关保险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各国有保险公司也都要安排相应的培训。要加强研讨。保监会纪委将针对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各单位也要积极组织研讨有关问题。纪委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都要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课题研究,每人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各单位纪委每年向会纪委上报一篇调研报告。

  同志们,今年的工作任务很重,要求很高,让我们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在保监会党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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