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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B型)”和“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B型)”的批复
  2008-10-07

保监寿险〔2008〕125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B型)”等两款产品呈请审批的请示》(国寿人险发〔2008〕3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试点“国寿农村小额定期寿险(B型)”和“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B型)”。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切实保护好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加强风险监控,及时将试点情况和市场反应报告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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