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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管理制度,力促诚信建设--山西保监局制定下发《山西省寿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建设指引》
  2005-12-17

  定富主席在全保会上指出: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确保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重视和加强保险诚信建设。作为保险业推进诚信建设、促进业务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重点工作,山西保监局在开发、运用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过程中,积极推进保险营销队伍的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出台了《山西省寿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建设指引》。

  一、制度出台的背景

  落实保险营销队伍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保险营销员的有效管控,对完善保险营销制度,进一步发挥其作为重要销售渠道和销售方式的作用,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大、做强保险业意义重大。2002年,山西保监局开始探索对保险营销员的系统化管理,并于2003年在全国保险系统首先推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几年来的运行,对规范和加强营销员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实践证明,保险公司完善的制度、到位的管理是山西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最主要的支撑。但是近两年来,一是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对营销员的管理有了新的政策和要求;二是随着系统的运行,各公司营销员管理制度的滞后与不足不断显现;三是面对日益庞大的营销人员队伍,要将监管部门的要求真正落实到营销员身上,必须使各项监管要求成为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主观上变被动监管为主动加强对营销员的管理。为此,山西保监局制定下发了《山西省寿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建设指引》,一方面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其营销员管理,从营销员入司、培训、展业、考核直到离司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特别强调对营销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培训、产品销售资格管理、晋级管理以及展业行为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制定问责制度,对不能按制度办事、违反规定的行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度。这一举措对于完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制度建设的意义

  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建设是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和加强保险营销队伍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保险业诚信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出台《山西省寿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建设指引》,一是可以有效引导保险公司建立标准化和规范化的营销员管理制度;二是可以使保险监管部门随时了解、监控到保险公司对营销员的管控情况,及时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对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三是可以使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对营销员随时进行动态监控,有效掌控营销员的从业行为,从而大大减少监管成本;四是可以使保险公司有效降低保险营销员的录用风险,提高公司的录用效率;五是可以使保险监管透明度加强,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营造廉洁高效、公正透明的监管服务环境;六是可以使投保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在投保前详细了解营销员资信情况,对营销员进行事前监督,切实保护投保人利益,增强公众对保险业的信心。

  通过出台《山西省寿险营销员管理制度建设指引》,倡导诚信文化,推动对保险营销员的诚信教育,在保险业中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对营销员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违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严格的奖优罚劣机制,净化保险营销员市场,在广大保险销售人员队伍中营造诚实、守信的展业理念,激发广大保险营销员自觉讲诚信、自我提高职业道德,提升保险服务水平。这一制度的出台,对贯彻落实定富主席讲话精神,加强山西保险诚信建设,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构建和谐平安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制度建设的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山西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要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规范和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二是要体现并强化公司的管理责任,将营销员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各个环节纳入公司严格、规范的管理之中,建立完整的保险营销员基础档案,确保山西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正常、有效运转;三是防范、化解由营销员违规行为引发的各类经营风险;四是引导营销员诚信从业,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树立公司品牌,提升保险公司及保险行业形象。

  四、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是以落实营销员持证上岗制度为核心,制定和完善从营销员招聘入司到退出市场各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营销员招聘、培训、入司,注册、市场行为、离司等环节的管理;二是以实习展业证书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实习期业务人员管理办法;三是制定和完善公司《展业证书》、《工作证书》、《实习展业证书》发放及档案管理办法;四是建立公司营销员培训制度体系,对培训的方式或宣导途径、培训内容、时间安排等进行规定,提高营销队伍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服务水平。培训包括从业资格培训和持续教育培训,具体内容为:保险专业基础知识与代理业务操作实务,基础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诚实守信、合法规范从业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公司营销员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等;五是建立和完善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营销员投诉处理制度及违规处理办法,全面贯彻《山西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六是建立和完善保险营销员业务的客户回访制度,对回访的范围、比例、要求、发现问题的处理等做出规定;七是制定和完善以配合、支持《山西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为核心的配套制度、办法,包括:专管员制度,系统管理、维护及操作制度,参与营销员各环节管理的部门间的协调制度等,保证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数据报送的及时准确完整;八是根据诚信建设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对优秀营销员的评选、表彰制度,按照“诚信展业、优质服务”的原则,定期评选、表彰优秀保险营销人员,向社会正面宣传保险营销,树立营销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制度建设的要求

  为使营销员管理制度建设真正落到实处,山西保监局对制度建设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一是公司制定的制度要体现上级公司对所属分支机构的管控;二是公司制度要与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相互衔接、配套;三是公司所有制度规定必须详细、明确、具体,要有操作流程,具备可操作性;四是所有制度的执行要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岗位,并保证落实到位;五是公司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公司所有的营销员管理制度、办法,必须要有问责制度,营销员违规、营销员管理方面出现问题该如何处置,应该由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等都要有明确规定;六是公司制定的制度要根据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政策和规定的变化及时加以修改、调整。

  六、加强营销员制度建设的几点体会

  (一)完善的营销员管理制度是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的基础和有效补充。通过建立制度,从招聘营销员开始直至营销员离司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全面、严格、系统的管控;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规范和加强营销员管理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对营销员的日常管控当中;与实施对营销员的信息系统化管理相配套、相衔接,支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营销员制度建设促使山西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管理达到了新的水平。通过加强营销员制度建设,将营销员管理各环节纳入严格、规范的管理系统,并在招聘录用营销员的时候可以通过系统提供的信息共享渠道,获取、了解到营销员的诚信记录,这样就降低了录用风险,形成了对营销员的管理约束机制。理顺了营销员管理有关方面之间的关系,建立了保监局、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多个层次、角色分明、齐抓共管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三)营销员管理制度对推动山西保险业诚信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制度建设,对保险行业培育诚信意识,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对保险业的社会开放度和社会监督度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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