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English
保监会简介 政务工作 公告启事 政策法规 统计信息 派出机构 视频图片 保险机构 时政经济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诚信建设
创新工作方法 加大督查力度——北京保监局实施“信访回访和督查制度”
  2005-12-17

  保险信访工作是监管部门体察社情民意、透视行业动态的窗口,对于规划保险业发展、协调保险市场运行、实施有效监管起着重要的决策参考作用。北京保监局针对信访投诉量跨越性高增长的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制定了《北京保险业信访回访和督查制度(试行)》,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实行信访回访,确保转办案件的处理质量。通过对信访投诉案件的深入分析,我们发现,因理赔、退保等问题而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占相当大的比例,而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保险合同争议纠纷并不属于我们应受理的信访事项,不能直接进行干预处理。北京保监局通过转保险公司并督促其认真处理等方式,认真负责地办理每一件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广大信访人的理解。其中,有部分投诉的处理结果是令人满意的,但是由于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和工作态度等种种原因,大部分案件的处理结果是令投诉人不满意的。作为监管部门,通过信访投诉案件提供的线索虽然可以查处保险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并不能必然解决直接关系信访人切身利益的保险合同纠纷。

  为了更好地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北京保险业的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首都安定团结大局。北京保监局自2004年底要求保险公司实行“信访回访”,即保险公司在对北京保监局转交的信访投诉件处理完毕时,以书面形式请信访投诉人对信访处理情况进行评价,并向信访投诉人征求相关意见和建议;保险公司在回访后,将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北京保监局。“信访回访”的实行,提高了保险公司对信访投诉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信访投诉的处理质量,提升了信访人的满意度。

  (二)加大督查力度,保证信访处理工作落实到位。为加大对保险公司信访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掌握保险公司信访投诉处理工作情况,确保保险公司对北京保监局转办的信访投诉件能够按期处理,降低再投诉率。北京保监局加大对保险公司信访处理工作情况的督办力度,并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对转至保险公司的信访投诉件的处理进度和结果进行检查,对回访情况进行抽查。

  2005年4月-7月,北京保监局对转保险公司的55件信访件的处理进度和结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其中35件信访件的回访情况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显示各保险公司能够对转办的信访件做到认真调查处理,目前再投诉率为零。

  (三)定期进行通报,打造诚信行业。北京保监局于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中旬,在北京保险行业内通报上季度各保险公司信访投诉处理和回访情况,以及北京保监局督查情况。《关于北京保险业2005年第二季度信访回访和督查情况的通报》已经下发至各保险公司。各保险公司普遍反映:“信访回访和督查制度”的实施,对公司投诉处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更新的标准,是压力的同时也是最好的动力;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同业之间的竞争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对信访投诉的重视程度,部分保险公司还将“信访回访和督查制度”中的一些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考评体系;通过回访,注意听取信访投诉人的意见和建议,拉近了信访投诉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距离,提高了信访投诉的服务标准和处理质量。同时,各保险公司自身日常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从源头上减少了监管部门受理信访投诉的数量,2005年1-7月,北京保监局共受理书面信访材料147件,比去年同期的211件的下降30%。

  北京保监局还准备根据实际情况,对通报内容以适当渠道向社会发布,通过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促使保险公司为维护自身形象,加强对信访投诉工作的责任意识和重视程度,自觉、主动地提高信访投诉的处理力度和质量,进而健全公司内控机制,塑造诚信企业文化,加强营销员诚信教育,提高自身理赔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投诉的数量,不断推进北京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使保险业更好地发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高级搜索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使用说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86688
版权所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5047276号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