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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强化认识、注重结合扎实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2008-09-28

   今年以来,重庆保监局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抓住强化保险机构高管人员思想认识这一关键环节,紧密结合重庆保险市场整顿规范,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一、抓住一个关键:强化高管人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思想认识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否真正取得实效,关键在人、特别是保险机构高管人员。他们的认识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得力,是防止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重庆保监局首先从高管人员抓起,结合保险机构高管人员素质建设,强化高管人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思想认识。一是在任前考核中提高思想认识。将高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作为任职资格审查中衡量其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参考内容,以此促进高管人员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增强防止商业贿赂的自觉性。二是通过培训强化认识。将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对高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高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商业贿赂定罪处罚等方面的规定,并邀请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商业贿赂法律界定、适用以及金融系统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增强“一把手”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三是在教育警示中深化认识。经常了解各公司高管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思想动态和经营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苗头,立刻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并进行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始终绷紧一根弦,决不能麻痹大意。

  二、强调一个结合:结合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深入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一是强化现场检查工作力度。产险市场方面,重点加强对商业车险、大型商业保险手续费支付、营业费用列支、批单退费等业务行为的检查。人身险市场方面,重点检查短意险业务中有无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不正当交易行为。中介市场方面,重点检查专、兼业代理机构有无账外暗中收取手续费、财物或其他利益,或账外暗中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财物或其他利益等行为。通过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问题。二是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在产险市场,以提升理赔服务为重点,要求公司纠正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切实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和质量。在寿险市场,以公司风险控制和内控自评为重点,通过评估结果对寿险公司风险状况进行摸底掌握,进而确立各公司重点关注问题。在中介市场,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督促各公司落实营销员持续教育制度。三是抓好制度创新和落实。推行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制度,杜绝在以往车险业务中虚挂应收保费而可能滋生的向相关单位账外支付利益的行为。组织行业协会对辖内学平险业务执行自律公约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有无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等行为。中介市场上继续完善保险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保险营销员失信成本。

  三、抓住一个根本:以督促公司强化内控为契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建立

  治理商业贿赂,既要治标,又要治本。重庆保监局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大力推进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要求各公司强化内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在总经理室成员中确定一名内控直接责任人,并设立专门的稽核部门或稽核岗位,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内控制度本身的完善性、有效性进行稽核与自查。并加强对容易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岗位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防范机制,抑制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对公司内控执行情况的监管。重点对公司系统的业务控制、财务控制的各个环节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视和评价,查找公司内控缺陷并要求公司限期整改。要求辖内寿险公司开展内控自评分析工作,根据公司自评主要问题,对照保监局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管情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经过扎实稳妥的工作,重庆保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公司一把手充分认识了商业贿赂对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危害性,自觉地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抓;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管理、业务操作、核保核赔等内部管理强化,加大了制度的执行力。保险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行业恶性竞争、相互诋毁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1-6月,全市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13.73亿元,同比增长72.54%,增幅排名全国第一。

(据重庆保监局上报材料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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