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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全保会精神走安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
  2008-03-26

  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安徽保监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定富主席讲话精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更加清晰地拟定了安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总体框架,即突出“两个重点”(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工业强省战略),提升“三个能力”(发挥经济保障功能,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发挥资金融通功能,提升服务重点建设的能力;发挥社会管理功能,提升服务和谐安徽建设的能力),树立“四个形象”(管理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品牌突出的新形象)。同时,安徽保监局拟定2008年工作思路,坚持四个不动摇(坚持强化监管、加快发展、服务大局、固本强基不动摇);抓好两个着力点(加强和改进监管、开拓安徽特色发展道路);努力实现一个战略目标(2010年保费规模比2007年翻一番),不断把走安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实践引向深入。

  一、以监管促进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健康快速发展

  第一,统筹监管任务,综合治理整顿。一是开展偿付能力监管。监督检查各保险分支机构内部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统计、财务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防范辖区内市场行为风险并防止其转化为偿付能力风险。二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结合实际,认真制订并严格执行年度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完善市场行为监管的标准和程序,不断加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的有机结合。强化对被查处保险机构的后续监管,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规范性、有效性和连续性。三是继续加强内控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内控评价和检查,并持续跟踪内控缺陷整改情况。督促各保险机构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信息系统对违规行为的制约功能。督促各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内控与合规管理制度,加大内部稽核审计力度。推进监管部门与公司稽核部门的联动,完善稽核联动实施办法。四是强化高管人员监管。实施高管人员履职的全过程监管;逐步建立高管人员问责制度;规范高管人员流动管理;做好县级机构高管的培训工作,实现三年内将全省高管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

  第二,创新监管方式,严格监管措施。一是实行监管联系点制度。向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若干个地市派驻监管小组,建立监管联系点,加强对基层保险市场的监管。二是有效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进一步抓好协会队伍建设,强化协会自律职能。根据各地市场运行情况和保险监管工作需要,适当赋予协会部分监督和管理职能,提高行业自律水平。三是深化分类监管。完善保险机构风险评估体系,加强对风险的动态预警监测。对各保险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状况进行系统综合评价,以评估结果为重要依据,实施分类监管。

  第三,加大监管力度,严惩违规行为。一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现监管重点向县级机构层面延伸。加大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大依法处罚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即查即处。对屡查屡犯的机构,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扩大信息披露的范围,逐步实行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向公众公开。

  二、以发展加强服务,提升行业实力,实现发展新跨越

  第一,坚持好中求快,推动科学发展。一是培育新的增长点。由主要依靠车险、趸缴型银行保险带动,向依靠各类保险险种协同带动转变。二是加快人才培养步伐。逐步完善保险人才的流动机制。加大与高校的合作,完善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各公司加快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保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从推动开设保险课程入手,着力在全省各级学校广泛开展保险教育。

  第二,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协调发展。一是优化业务结构。引导各保险公司大力开发有效益、有市场、群众急需的保险产品;引导各公司在为总公司开发产品提出合理化建议、开发适销对路的区域性产品、组合式经营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等方面多下力气、多作投入。二是完善市场结构。在产品创新、经营模式、资金运用等方面给予中小保险公司鼓励和支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保险中介机构健康发展,鼓励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稳定发展个人营销制度。三是优化区域结构。支持有条件的公司加快机构建设步伐,形成“覆盖全省、网络城乡”的机构网络;支持各公司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发展三级机构,推动全省保险业务的协调发展;支持各公司加强四级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地区保险服务网络。

  第三,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创新发展。一是深化改革。引导各公司不断加大改革力度,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科学严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二是扩大开放。继续加强宣传、引进外资机构,重点引进在养老、健康、责任和农业保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公司,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三要推进创新。积极推广电话销售、网上销售等新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积极开办社区直销业务,拓宽便民服务的渠道;推行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工作,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三、以服务提升形象,发挥功能作用,以有为争取有位

  第一,关注引资,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一是积极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本省基础设施建设。紧抓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契机,积极搭建融资平台,争取更多的保险资金投资省内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积极帮助出口企业开展信用保险项下融资。进一步加大银、信、企三方的合作力度,帮助解决部分出口企业资金紧张的问题。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小企业和农村小额贷款工作。积极发展信贷保证保险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帮助解决小企业和农村地区贷款难的问题。

  第二,关注三农,提升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能力。一是落实政策性农险试点工作。密切与农业、财政等部门的合作,抓紧实施本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启动水稻、小麦等大宗农作物保险试点承保工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开展食用油料作物保险;推动全面开展奶牛保险,促进奶业发展。二是继续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加强与省财政、省农委的合作,着手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长效机制。三是积极发展其他多种形式的涉农保险。立足实际,针对农民在财产、人身方面的多层次保险保障需求,开发形式多样、针对性强、流程简便的涉农财产和人身保险产品,不断健全农村保险服务网络。

  第三,关注民生,提升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一是积极探索发展小额保险。加快推动小额保险产品大众化和保单通俗化,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小额保险销售渠道,实现小额保险服务的一体化、标准化和人性化,加快小额保险市场的发展。二是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抓住今年央企大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机会,大力开拓企业年金市场。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个人养老保险业务免征或缓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引导各公司积极稳妥地参与医疗保险经办,引导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探索“健康保障+健康管理”的特色经营模式。三是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以医疗责任保险为重点,逐步发展会计师、律师等行业的职业责任保险。积极探索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筑工程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新型责任保险。在高危行业、公众聚集场所积极推广公众责任保险。扎实做好强制责任保险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交强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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