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English
保监会简介 政务工作 公告启事 政策法规 统计信息 派出机构 视频图片 保险机构 时政经济
 
     当前位置:首    页>>详细信息
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努力实现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的转变
  2008-09-11

  今年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是在保险业发展面临新形势、处于新阶段召开的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是一次解放思想、深化思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工作落实的会议,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山东由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的新跨越,具有十分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定富主席的重要讲话,就是要紧紧围绕建设保险强省,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开拓新境界,以会议精神审视过去、总结经验得失,以会议精神分析现实、查找突出问题,以会议精神规划未来、完善制度,切实把学习会议精神成果转化为谋划山东保险业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发展的实际能力,为打造保险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一、明确方向,树立科学的监管理念

  定富主席在讲话中强调指出,科学监管理念对做好保险监管工作至关重要,对监管实践有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影响。加强改善监管,首先就要围绕“为谁监管、监管什么、怎么监管”的问题,进一步明确监管方向。

  第一,要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要围绕销售误导、理赔难等市场突出问题,加强和改善监管,促进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被保险人的需要,切实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指导省行业协会制定完善我省保险业服务质量标准,争取尽早通过省标准委员会认定,有效避免、减少容易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开展大范围销售误导专项检查,采用不定期暗访调查等方式重点关注误导宣传较为集中的银行邮政渠道、销售误导危害程度大的农村保险市场的展业行为。继续加强信访工作,发挥信访工作作用,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出监管建议,切实发挥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保护好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要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防范化解风险是监管部门的根本职责,要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我们实行非现场分析月度交流制度,加强对地市保险市场的监测分析。要高度重视和防范行业违法行为风险,特别是严肃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或诈骗、伪造或变造保单以及以非法集资的手段进行违规营销活动等行为。进一步加强统计现场监管,组织公司进行数据质量自查,加大对重点公司的统计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各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和变化趋势,作为分支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因素。

  第三,要坚持依法监管。依法监管是保险监管自始至终贯彻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只有依法监管,行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监管部门才能树立威信,监管力量才能合理使用。严格按照保监会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把好行政行为关口,使其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尤其在信访投诉、行政处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内部程序,认真审核案件调查报告书,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表述准确,同时保证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得当、使用罚则准确、处罚适度、程序合法。

  二、突出重点,强力整顿市场秩序

  定富主席强调指出,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当前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出成效。市场秩序不规范也是影响山东保险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要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突出重点、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创建和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秩序。

  第一,以整顿车险市场为重点规范产险市场秩序。山东省财险公司车险占比80%以上,整顿好车险市场秩序,就抓住了规范产险市场秩序的关键。车险市场整治的重点是数据不真实和理赔服务质量差的问题。一是切实加大监管力度。要集中力量加大对重点地区、特别是济南地区车险市场的强力整治。要通过非现场监管措施对公司给予全面、系统、持续的事前预警压力。对受处罚机构要实行动态跟踪和后续检查,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加强本源治理,不断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推进车险见费出单制度的实施,整治虚挂应收问题。虚挂应收直接影响了数据的真实性。各财险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做好见费出单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三是积极推进财险公司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分类监管标准,推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扰乱市场秩序的重点公司,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的重点区域,采取重点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扶优限劣措施,实现分类评价结果与其他监管措施的系统对接。四是继续规范大型商业保险承保行为。探索建立一个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前置管理关口,增强备案管理的刚性约束。

  第二,以治理销售误导为重点规范寿险市场秩序。从信访及日常监管工作掌握的情况来看,销售误导问题依然较为普遍,其中以银行代理渠道最为突出。误导行为不仅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导致大量纠纷和退保,必须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要集中力量整治销售误导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一是加强监管制度建设,针对不实宣传、夸大宣传等问题,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产品信息披露材料的意见。建立健全分类监管制度,推进人身险公司分类监管。二是加强内控合规监管。加强对公司内控的测评和督导,完善监管部门与公司内审合规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工作交流会、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内控、合规管理水平。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各公司要密切关注投资型业务波动及退保情况,妥善处理与客户的纠纷,积极推行收付费“零现金”管理,防范业务波动和内控不严风险。四是探索建立保监局与公司、协会及媒体的联动机制。公司要建立销售误导自查机制,各市协会要对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探索通过媒体进行监督的适当方式。

  第三,以整顿规范兼业代理为重点,规范中介市场秩序。一是全面规范兼业代理市场。要加强兼业代理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兼业代理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加强与银行监管部门的协调合作。要推进兼业代理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监督约束。要继续清理整顿兼业代理机构,对不规范机构、许可证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的机构,坚决予以注销;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二是继续加大对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现场检查,完善对违法违规机构的通报制度,探索建立中介机构保证金集中缴存制度。要加强产、寿、中介市场联动监管,开展联合检查。三是强化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机构和营销员的管理,保险公司对代理机构和营销员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多管齐下,加强综合治理。针对长期以来保险市场上屡查屡犯的违法违规问题,除了要严肃查处、完善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外,更要在发挥监管机构主导作用的基础上,调动保险公司、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形成综合治理体系,内外并举,多管齐下,增强监管有效性。一是强化省级公司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市场秩序不规范的问题反映在基层,表现在营业机构,但各级公司、特别是省级分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和管理责任。要重点加强对省级分公司、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管和责任追究,对省级公司管控不力、默认甚至纵容分支机构违规经营的,依法追究省公司及高管人员的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突出自律的实效。要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使行业的自律管理与监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形成一种有机互补、良性互动关系。要重点加强车险、大型商业保险和银行保险三个领域的自律。三是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一些违规严重、影响比较恶劣的公司和高管人员,除依法严肃处理外,还要在媒体上予以披露,要通过舆论监督来促进问题的改进。

  三、强化服务,推动山东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通过监管为保险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外部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通过强化监管促进和保障发展。

  第一,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积极争取好的政策环境。要牢固树立“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更要有为”的思想,牢牢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动摇,不断加强宣传、加强汇报、加强协调,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积极培育好的舆论环境。要调动全行业的力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保险宣传,大张旗鼓地宣传保险业的典型事例和优秀从业人员事迹,扭转部分公众对保险业的一些片面认识。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尊重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善于通过社会监督促进行业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三是积极营造好的法制环境。要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整治保险诈骗工作。要加强与人大法工委、政府法制办、地方司法机关的沟通,积极争取司法部门支持,维护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保护被保险人的正当利益。

  第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注重人才的自主培养。人才工作不能过度采用拿来主义,要注重从自己的干部队伍中培养和选拔人才,这样才会增强认同感和忠诚度,才能增进内部和谐。二是重点抓好高管人员队伍建设。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保险高管队伍,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管理,促进高管人员有序流动。要制定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高管人员“黑名单制度”,强化中介机构高管人员管理。三是改善营销员教育和管理。要清理、完善营销员培训内容,注重品德和职业操守教育,做好营销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代理人考试管理,全面落实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加强财险市场营销员管理。

  第三,推动重点业务发展。一是确保交强险平稳运行。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红线意识,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条款费率和手续费标准,任何的越线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要加强与交管部门的协调,切实提高交强险承保面。要继续与地税部门加强沟通,妥善解决车船税代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严格执行交强险单独核算制度,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扎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要切实加强政策性农险的投入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试点政策,绝不允许争相压价、互相诋毁、变通承保政策的问题出现。基层公司在试点中遇到困难,要及时向上级机构反映。试点公司之间要加强沟通协商,要步调一致,通过当地行业协会,向政府反映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三是稳步推进其他政策性业务、强制性业务发展。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政策落实,完善实施机制,推进规范化运作,不断扩大覆盖面。指导参与安全生产责任险、计划生育保险试点工作的公司,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要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农房保险、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等试点工作。要加强环保责任险的研究与推动。

  山东保监局任建国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高级搜索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使用说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邮编:100140 电话:(010)66286688
版权所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5047276号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