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English
保监会简介 政务工作 公告启事 政策法规 统计信息 派出机构 视频图片 保险机构 时政经济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行政执法
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2006-04-26

  2006年1季度,中国保监会各派出机构共对74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75家次行政处罚,同比增加177.78%。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13人,同比增加1200%;罚款310.1万元,同比增加249.14%;吊销许可证2项,同比持平;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项;警告23家机构和17人(见附表)。

  按机构分类,受处罚的产险机构占33.33%,寿险机构占49.33%,中介机构占17.33%。

  此外,各派出机构还对127家机构及个人实施了140家次的其他监管措施。其中监管谈话111次,下达监管意见书45份,通报批评6家次,取消任职资格1人次。

  
  分析2006年1季度的75家次行政处罚,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擅自调减或变相降低费率问题比较突出。一是通过非正常批单退费等手段暗中降费。二是滥用费率调节系数或违规协议承保,违规下调承保费率。三是不严格执行报备的条款费率,擅自变更承保条件,扩大保险责任,变相降低实际费率。

  (二)中介机构经营仍然有待规范。一是违规经营时有发生,如超出核定业务范围经营、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与非法机构发生业务、坐扣与挪用保费。二是内控有待加强,财务、业务管理不规范。三是法制意识还不强,如不按规定发放代理人执业证书,甚至虚构业务或虚开中介发票,协助保险公司或投保单位违规套取资金等。

  (三)擅自设立、撤销或迁移分支机构现象持续发展。2005年以来,部分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擅自设立、撤销或迁移分支机构的现象呈现上升趋势,增加了管控难度和潜在风险。今年1季度,各派出机构查处21家次,另对7家机构进行了监管谈话。

      附件:2006年1季度行政处罚附表.xls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高级搜索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使用说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86688
版权所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5047276号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