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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简报第45期--构建良好的体制、机制环境是预防商业贿赂的重要基础
  2007-01-19

——深圳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体会

  深圳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统筹谋划、有序进行,明确重点、注重实效,把握政策、维护大局”的原则,积极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辖区内保险市场秩序良好,未发现商业贿赂案件。深圳保监局结合工作实践,对构建防治保险业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积极探索。

  一、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为深圳保险业防治商业贿赂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特区试验田和改革窗口的职能,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深圳保险业作为当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益匪浅。

  一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了决策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完善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机制,深化财政体制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使得深圳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财务体系更加健全,内部控制更加有效。以车险为例,政府、事业单位和大中型国企机动车辆投保均采用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来完成,有力地避免了车险投保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是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的行为。通过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分类分级监管体系等一系列举措,深圳市各类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逐步规范,外部监督也逐步加强,有效地防止了团体年金、团体养老险等方面商业贿赂案件的发生。

  三是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了效率和透明度。比如,深圳市在医疗卫生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开放医疗市场,增加医疗供给,探索“管办分离”、“以事定费”新模式,改革公立医疗财政供养办法和医护人员薪酬激励机制,强化医疗价格监管,医疗保险领域中商业贿赂发生的概率明显降低。

  四是推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政府行为和市场交易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深圳市积极推进各项立法工作,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推动企业和个人依法办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人们日益认识到,经济领域中的问题必须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以正当、公开、公正的手段去解决,任何背后的动作和幕后的操作都是无济于事的,最终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二、深圳保险业高度市场化是防治商业贿赂的重要基础

  深圳保险业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有法人机构7家,产险分公司18家,寿险分公司6家,健康险分公司1家,出口信用险分公司1家,再保险分公司2家,保险控股分公司1家,异地驻深圳营销服务部7家(其中外资营销服务部6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11家,已基本形成了门类较为齐全的市场组织体系。特别是深圳市保险中介机构发展迅速,在保险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通过中介实现的保费收入占保费总收入的比例超过65%,有7成以上的车险查勘、核损工作由保险公估公司完成。充分的市场竞争使得各公司的竞争手段已经逐步走出单纯的价格竞争和人情竞争的模式,转向服务竞争和品牌竞争上,为防治商业贿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深圳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开展理赔服务。将理赔服务外包给专业保险公估公司在深圳已十分普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效解决了以往理赔环节效率低,理赔标准随意、公正性差等突出问题,节约了公司经营成本,提高了保险业专业化经营水平;同时,也有效防止了理赔环节中发生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保险行业协会机构的规范发展提升了行业自律水平。深圳保险业在全国较早实现了行业协会的专业化、职业化,成立了全国首家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促进了行业组织的专业细分。深圳保险业行业协会和中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调、自律、规范功能,引导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防止会员单位的不正当交易作为。

  三、健全公司内控制度、依法加强监管是深圳保险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重要保障

  深圳各保险机构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控制流程,充分发挥公司内控在防治商业贿赂方面的保证作用。如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利用自查及专项稽核的时机,全面梳理了各项管理制度,对不适应公司发展的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共废除了10项制度,修订了8项制度。太平洋人寿深圳分公司针对银行柜面人员激励费用问题,结合保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主动与银行沟通,与银行修订代理协议,明确今后银行柜面人员的激励费用统一由合作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到支行。泰康人寿深圳分公司组织营销系列中的营销部、核保核赔部、客户服务部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对营销、核保、客户服务等部门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严防商业贿赂的发生。

  在各保险机构强化内控、堵塞漏洞的同时,深圳保监局坚持市场主导、依法监管的原则,把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与严格依法监管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让依法经营者可以在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下,理直气壮地开展经营活动;对违法违规的,则依法严肃处罚,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对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深圳保监局绝不自行设定新的条件和门槛加以阻拦。严格依据法律和保监会的授权行使监管职能,严禁以调研检查为名,干扰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二是加强现场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2002年至今,深圳保监局共现场检查保险分支机构101家次,专业保险中介机构20家次。依法处罚违法违规保险分支机构89家次,专业保险中介机构8家次。依法查处了虚假批单退费和假共保、误导销售、跨区域经营,以及一些保险中介机构坐扣佣金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三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对待每一条投诉举报线索。局领导亲自批阅每一封信访来件。各处室按照信访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杜绝推诿、敷衍和拖延。保监局与各公司之间建立了信访工作联络人制度,定期交流情况,切实督办各项信访转办件。围绕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相关公司进行彻底检查,切实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

  四、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是深圳保险业防治商业贿赂的重要条件

  深圳保监局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确保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一直非常重视和加强保险诚信建设,积极培育保险诚信文化,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努力树立保险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切实加强诚信教育。组织各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和财务、业务等关键岗位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内控管理、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培训。每年对优秀保险营销员进行表彰,树立诚信先进典型。局领导还多次深入营销服务部与一线员工进行深入交流,帮助他们充分认识诚信是全行业的共同资源,任何不诚信行为,尤其是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都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形象,损害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惩戒机制。建立“问题披露”制度,对欺诈误导、捆绑销售、不正当交易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规范、不诚信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披露一起。同时,将诚信记录作为增设分支机构和审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

  三是开展保险宣传。以“普及保险知识,共建和谐社区”为主题,全面推进“保险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宣传栏、有奖问答、知识讲座、社区文艺晚会等各种形式,先后深入到全市19个大型社区,向居民普及保险知识,使老百姓能够明明白白买保险,同时也将保险交易活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杜绝了销售过程的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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