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鼓励保险资金提高入市比例(东方早报)
  2006-06-28

  当前保险业发展六项任务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

  ———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自主创新,调整优化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提高资金运用水平,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完善法规政策,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加快建设保险信用体系,推动诚信建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

  2006年6月26日,中国保险业迎来历史性一天。这一天,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被业界称为“国十条”的文件是国务院首次就发展保险市场的意义、指导思想和任务等进行全面明确的阐述。

  “国十条”也为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留下巨大空间,相关政策包括逐步提高保险资金入市比例,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境外市场,投资资产证券化、不动产和创投企业,鼓励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等。

  “国十条”与“国九条”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国十条”。昨天,中国保监会在京召开保险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十条”,“国十条”全文首次公开披露。

  保险业人士表示,“国十条”是国务院第一次就保险业发展作出具体规划,“国十条”的出台,表明中国保险业进入全新发展阶段。”

  据悉,国务院就某一单一行业出具意见,在此之前并不多见。与此次保险业“国十条”类似的是2004年2月发布的有关资本市场的“国九条”,“国九条”被视为有关中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里程碑式文件,在“国九条”出台之后,有关部门动用大量资源,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治理问题券商等一系列行动。

  昨天公布的保险业“国十条”提出了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建设一个市场体系完善、服务领域广泛、经营诚信规范、偿付能力充足、综合竞争力较强,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现代保险业”。保监会认为,“国十条”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保险业发展的定位问题,澄清了对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地位和作用的一些模糊认识,为保险业更好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

  鼓励保险资金入市

  根据“国十条”的指导意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透露,保险公司实际投资A股的比例上调两个百分点,升至3%~4%。同时,保监会还在逐步增加直接投资股票的保险公司数量。

  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相关报道称,保监会正在制定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股权的相关办法,将对保险机构和商业银行的资质作出限制。比如,被投资的未上市银行,须满足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总资产不少于500亿元、不良资产比率低于5%等条件。

  投资境外市场方面,有消息显示,保监会正在重新修订《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最快可能于8月份出台。除了规定保险机构投资境外市场的额度可达其总资产的15%以外,新办法将扩大投资市场,增加股权和基金等投资品种。

  此外,保监会还将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并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

  保险公司“混业经营”也进入议程。“国十条”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专业保险公司,并支持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同时明确,将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在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

  业内人士昨天还向早报透露,在本次保险工作会议落幕之后,各地政府将就“国十条”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国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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