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若干意见》
  2006-08-01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湖南保监局将学习贯彻文件精神作为首要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讲,确保《若干意见》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一、学习传达的主要情况

  1、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在业内统一思想。

  首先是组织局内的同志深入学习,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展开广泛研讨,并组织大家结合市场实际和岗位职责,重新修订个人、部门和全局工作目标及计划,力求创造性地落实好文件精神。其次是召开有各保险机构主要负责人、局内各处室负责人和各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参加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交流学习的认识和体会,重点就如何结合实际在本单位贯彻落实进行研究。

  2、以保险工作座谈会在湘召开为契机,促进各级党委政府认识的提升。

  保险工作北片座谈会结束后,局党委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分管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7月9日保险工作南片座谈会在长沙召开,我局充分把握这一契机,多次向省党政领导进行汇报,并充分利用调研的机会与市州领导进行沟通,争取各级党政提高对保险的认识。

  3、将日常监管工作与文件宣讲相结合,使文件精神的传达深入基层

  一是局领导分头参加各保险机构的中期工作会议,大力宣讲文件精神。二是局内各检查组成员利用现场检查的机会,将文件精神带到基层,以点带面地掀起全行业学习贯彻的高潮。三是将文件宣讲作为各对口学习联络和分区联络的一项重要任务,分层分片抓好文件精神的传达。

  二、主要学习体会

  1、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改革发展前所未有的重视。党中央、国务院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和全局战略高度来谋划保险,把保险业的改革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

  2、文件充分展示了十六大以来保监会党委卓越的工作成效。十六大以来,保监会党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领全行业进行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科学地回答了我国保险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国务院文件是对这些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保监会带领全行业奋力拼搏、谋求发展的充分肯定。

  3、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文件站得高、看得远、想得细,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将为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保险业改革发展提供巨大的政策支持和指导。

  三、贯彻落实的主要措施

  1、深入学习,在提高思想认识取得突破

  一是局班子成员分别带3个督导组赴各地市县抓学习传达贯彻,并分别参加各市州召开的保险工作会议;二是组织宣讲组到各保险机构巡回宣讲;三是召开业内主要负责人会议,进一步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四是组织专题辅导报告,将文件精神作为行业高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2、广为宣传,在提升保险意识上取得突破

  一是组织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机构主动向当地党政汇报宣传文件精神,争取在提升政府推动力上有成效。二是争取媒体支持,电视电台安排宣传时段,报刊杂志开辟宣传栏目,让文件的主要精神到家、到人、到户,在提升舆论引导力上有成效。三是结合保险“三进”活动,推动各市州召开保险工作会议,协助省政府承办好县、市、区长“国十条”学习辅导培训班;推进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和普及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增强全民风险意识,在提升社会协同力上有成效。四是组织全省保险机构在办公场所悬挂横幅,展业理赔赠送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或座谈会等,在提升保险影响力上有成效。

  (三)加强协调,在加大政府推动上取得突破

  一是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到位,促成省政府年内出台落实“国十条”实施方案,各市州政府出台一个落实文件。二是实施法定保险推动到位,研究农业风险防范、救助办法;建立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推动交强险等业务发展。三是推行强制保险组织到位,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险、旅游险发展。四是地方改革试点项目参与到位,争取地方财税扶持政策,积极参与企业年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四)加快发展,在拓宽服务领域上取得突破。

  一是发展有助于提高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保险的渗透度;探索农业保险体制建设,积极参与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扩大农村养老、医疗健康和意外伤害等保险服务领域。二是推进发展各类责任险和高危行业意外伤害保险,重点抓好如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校园责任险等法定保险的实施;发展住宅、补充医疗、各失业补充保险。三是拓展各类建工险、产品责任险和司法公证人员责任险,积极稳妥地扩大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大力拓展货物运输保险,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配套服务。四是积极推进项目融资、环保产业、清洁能源、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等领域保险;创新开发环境污染、土地资源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保险。

  (五)规范市场,在加强监管上取得突破。

  一是突出监管重点,针对市场问题集中的公司、地区、险种进行重点监管,促进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二是完善监管手段,进一步完善分区联络与对口学习制度,强化公司内控,运用好“稽核检查系统”,提高检查效率。三是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四是整合监管资源,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完善金融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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