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四)
  2006-09-10

  一、上海市政府召开推进保险工作发展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上海市人民政府召开推进保险工作发展会议,专题研究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若干意见》和上海市保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紧迫感与责任感。要抓紧今后3-5年的时间,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发展责任保险为重点,努力提升保险业的产品结构;二是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努力培育保险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三是着眼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四是大胆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增强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会议明确,要着力研究、准确把握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中的几个深层次问题。要将部门和企业的认识转化为全社会的共识,努力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社会氛围,运用保险机制,促进保险业与金融市场、现代城市管理、完善公共资金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联动发展。要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保险监管部门和政府部门而言:一是要强化事前监管,真正做到标本兼治,防范于未然;二是要强化协同监管;三是要强化长效监管。对保险企业而言:一是要平衡好短期发展与长期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加强对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风险管控,切实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向风险要效益,向管理要质量。要正确看待保险业的全面对外开放给上海保险业改革发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国勤在会议上指出,要发挥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积极性,形成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政府部门关键是营造环境、搭建平台、完善政策。对国务院《若干意见》已经明确的政策,要不折不扣地加紧落实;对国家暂时没有政策依据,但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险业改革发展要求的,可以先试先行。在地方财力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业务领域要尽快落实优惠政策;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对涉及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公众利益的领域,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的功能,积极探索在消防、医疗等领域与保险业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加强对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各项工作都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时间和责任。对外公布的各项政策,都要逐步逐条落实到位,努力开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二、厦门市政府召开保险工作会议

  厦门市保险工作会议传达了《若干意见》和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在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厦门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大厦门”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险服务。厦门市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市政府有关委、办、局领导,金融监管部门厦门机构领导,各级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公司负责人,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代表,保险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了会议。

  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在会议上指出,保险业在服务和保障厦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做出了贡献。保险业结合厦门实际情况,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一系列具有示范效应的保险服务和品种,有效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二是为降低风险损失,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经过多年的发展,保险业已经成为特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特区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三是为转变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做出了贡献。近年来,保险业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在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厦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做出了贡献。丁国炎指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为保险业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一是经济总量的快速提升,为保险业发展创造了扎实的经济基础;二是项目带动战略取得的成果为保险业提供了丰富的可保资源;三是不断提高的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保险业体现对台区位优势。

  就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大力支持保险业发展,丁国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各级政府要强化保险意识,提高运用保险机制能力。将保险工作提上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保险业发展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政府的行政管理从“大包大揽”中解脱出来,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参与社会管理。通过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社会综合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二是保险业要实现做大做强,提高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保险业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使保险业发展的成果惠及到全体人民。通过深化改革和推进自主创新,提高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三是保险监管部门要抓好贯彻落实,提高引领行业发展和防范风险能力。

  厦门保监局局长张柏玲提出“六结合六推进”,把《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好。一是按照《若干意见》关于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助推器作用的要求,结合新一轮投资建设高潮,推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二是按照《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要求,结合平安建设,推进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三是按照《若干意见》关于统筹发展城乡商业保险的要求,结合民生保障计划,推进保险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四是按照《若干意见》关于提升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的要求,结合对外和对台区位优势,推进保险业对外开放程度;五是按照《若干意见》关于加快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结合文明城市建设,推进保险业提升行业形象;六是按照《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的要求,结合金融保险安全区的建设,提高引领行业发展和防范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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