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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保监局建立并实行每周重点工作计划上报和重点工作定期督办通报制度
  2008-06-02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季度有考核,月度有安排、有总结,每周有计划、有落实”的原则,青海保监局建立并实行了每周重点工作计划上报和重点工作定期督办通报制度。每周重点工作计划上报制度,即要求各处室根据每月召开的局务会工作安排,将工作有计划地分解到各周,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岗位和人员,并填写《周重点工作计划表》,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后于每周五上报局长室。重点工作定期督办通报制度,即要求办公室根据局务会工作安排要求,负责对各处室每周或每月工作及时进行督办,并定期召开全局工作通报会,从工作的完成时间、落实情况、效率及效果等方面,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和通报。同时,对工作效率低、工作效果差的部门或个人进行直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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