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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保监局提出贯彻落实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政策措施的意见
  2008-07-14

  为了认真贯彻国发[2008]21号文件精神,落实金融业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的各项政策,鼓励和引导保险业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甘肃保险监局提出六条贯彻落实意见。一是切实提高保险业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力度。二是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大力发展针对灾区的保险产品。充分利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我省试点的机会,大力发展受灾地区农村人身小额保险。三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支持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尽快启动政策性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项目,落实中央财政和省市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帮助灾区及早恢复畜牧业生产。四是全力以赴抓好理赔服务工作。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建立理赔服务绿色通道,快速、及时、足额地将保险赔款送到受灾企业和群众手中,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五是积极支持灾区保险机构发展。尽快恢复和提高受灾地区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六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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