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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面开展独生子女保险
  2008-09-18

   

  9月9日,上海市全面启动独生子女保险。该保险计划规定,0-16周岁且父母拥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可以向3家试点的保险公司投保计划生育保险,保费为60元,保险期限一年。保险责任包括独生子女的疾病身故、意外身故、意外医疗和重大疾病,最高保额4万。市计划生育协会和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推进此项保险工作。在沪相关保险公司负责承办此项保险。上海市副市长赵雯,上海保监局局长马学平,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谢玲丽等有关领导以及试点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参加动员会议。会议要求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稳步推进这项工作。马学平局长在会上要求上海保险业一是要加强服务,建立统一服务标准,发挥行业特长;二是要打好基础,为下一步产品开发、费率厘定、优化流程、拓展业务提供支持;三要规范经营,对计划生育保险实行独立核算,根据公益性原则适时对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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