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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抗震救灾信息报送工作的具体要求
  2008-05-16

收集报送各类准确信息,是做好抗震救灾和理赔服务的重要前提,是上下沟通和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各保险机构要按照通知精神,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要求和时限,及时、准确地收集报送有关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

1、报案及理赔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和紧急部署安排情况,人员、资金、物资设备调集情况和投入数量,特殊时期理赔政策及措施,客户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保险损失及赔付情况等。对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重点反映。

保险损失及赔付的详细数据按保监会统一报表格式报送(见附件1,也可在保监会网站下载)。数据为累计数。

2、保险公司自身情况。包括干部职工及大楼、财产受灾情况,营业系统运转情况,所采取的安全救护措施等。

3、保险业参与社会救助活动情况。重点报送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组织捐款、捐物、捐赠保险的项目及金额等。

4、五个重灾区的情况。

汶川县、都江堰市、绵阳市、德阳市、广元市等重灾区的情况,按以上要求单独报送。重点报送报案件数、报损金额、已赔金额、保险机构自身损失情况、抗震救灾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等。

(二)报送方式和要求

请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自即日起,每天上午10:00之前报送截至前一日晚上12:00所掌握的情况。产险公司向四川保监局产险处报送,寿险公司向四川保监局寿险处报送,中介公司向四川保监局中介处报送。

此前文件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川保监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处室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箱

产险处

庞 洁

13340990730

hai_jiang@circ.gov.cn

寿险处

黄昌明

13981975478

changming_huang@circ.gov.cn

中介处

秦香军

13666126266

xiangjun_qin@circ.gov.cn

 

附件1:统计表格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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