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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甘肃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2008版)》的通知
  2008-06-05

   

   

  各人身险公司、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甘肃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2008版)》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启用时间,做好推广准备

  新版投保提示自2008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2005版投保提示》同时废止。各公司要高度重视,统一步调,全面做好各项推广准备工作。

  二、加强宣传宣导,展现行业诚信

  各公司要通过晨夕会、公司培训、产品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向业务员和保险消费者进行宣导和宣传;主动联系银邮业务代理网点,尽快实现新版投保提示在每个网点的宣传使用;积极发动行业力量,深入做好针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展现保险行业良好的诚信形象。

  三、统一印制样式,加强发放管理

  新版投保提示由各省级分公司统一印制样式,制定发放计划。各公司要拨付专门费用,组织专人做好新版投保提示的印制、下发和管理工作,并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印制的投保提示样本和宣传发放计划报甘肃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备案。

  四、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工作实效

  投保提示制度是事关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各公司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多种形式指导和督促制度的落实。我局也将对此予以跟踪关注,加强监督检查,以确保投保提示制度取得实效。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 系 人:王兆华张德国

  联系电话:88320818855372

   

  附件:《甘肃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2008版)》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甘肃省人身保险投保提示(2008版)

  为帮助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维护您保险消费的合法权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敬请您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从合法的保险公司经营网点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执)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人身保险业务。未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无权向您销售保险产品。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是否具有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可以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http://iir.circ.gov.cn)、甘肃保险行业协会网站(www.gsia.org.cn)或拨打咨询热线0931-8733737。

  二、请您选择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并在投保前详细阅读产品条款、产品说明书等资料内容,特别关注投保条件、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退保规定、赔偿处理等事项,以确认您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真正满足您的需要。

  三、请明确了解您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中哪些利益是保险公司保证的,哪些是不保证的,哪些是根据保险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好坏确定的。《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的测算数字只是对未来收益的假设,不代表您未来能够获得的实际收益。不要盲目相信销售人员的解释和产品说明书之外的其他宣传材料。您有权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就保险产品的内容和风险、双方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做出详尽解释。如果您对部分条款不能理解或对销售人员的解释不明确,您可拨打公司客服电话或直接前往保险公司咨询。

  四、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如实告知相关事项、如实填写有关资料、主动按时缴纳保费、及时签收合同送达回执,并请您务必在相关单证上亲笔签名,认真保管好保险合同、缴费发票等重要资料。

  五、保险缴费有现金缴费、银行转账代扣等多种方式。为保证您的保费及时安全交至保险公司,请尽量通过银行转账代扣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险费。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您如果选择分期缴纳保费,请确认有足够、稳定的财力支付保费。若中途退保,您需要支付一定的退保手续费。建议尽量避免中途退保。

  六、保险公司对您本人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当保险公司对您的投保情况进行电话或人工回访时,请您认真核实自己的相关信息。如果您的邮寄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资料发生变化,请及时联系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门或保险代理人,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七、人身保险产品主要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风险保障。当您购买保险产品尤其是通过银行或邮政等兼业代理网点购买时,请不要将保险产品和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进行简单、片面的比较,并要认识到银行、邮政等网点只是保险公司的代理销售渠道,保险公司才是产品的经营主体并依法承担保险责任。

  八、特别提醒事项:

  (一)分红保险产品:此类产品的分红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年度整体经营成果,客户获得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比率也是不固定的,不能以保险销售人员出示的演示数据计算预期回报。不同公司的红利分配方式不同,请不要将不同公司分红保险的红利额度作简单、片面的比较,更不要与其他类型投资产品收益或银行存款做简单比较。

  (二)万能保险产品:要注意万能型人身保险产品最低保证结算利率的计算基础,它是以您所缴纳的保险费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后的金额为基础计算收益的,不要误用全部已缴纳保费为基础简单计算保证收益。请仔细关注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

  (三)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此类产品的投资收益会随着投资市场行情波动而波动,风险较高,需要您具有长期投资的理念和较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同时您所缴纳的保费并非全部用于投资,而是需要扣除风险保障费用和经营管理费用之后,剩余部分再根据您的个人选择进行投资,实际投资收益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回报率,可能为负。

  九、如果您合法的保险消费权益受到了侵害,您拥有投诉、提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十、本提示旨在提醒您在购买人身保险产品过程中应知晓和关注的一些事项,并非保险合同的构成要件,具体权益和责任应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合同条款为准。

   

  甘肃省人身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及地址:

  中国人寿甘肃省分公司:9551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719号1楼

  太平洋人寿甘肃分公司:9550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信托大厦6楼

  平安人寿甘肃分公司:9551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宝利大厦1楼

  新华人寿甘肃分公司:95567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号中邮大厦21楼

  泰康人寿甘肃分公司:95522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25号亚太大厦5楼

  平安养老甘肃分公司:95511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25楼

  人民人寿甘肃省分公司:4008895518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6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5楼

  甘肃保监局举报投诉电话:0931-8833707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信托大厦8楼法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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