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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深圳市治贿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的通知
  2008-07-15

深保监发〔2008〕81号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深圳保险学会、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现将《深圳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简报》第60、61期(以下简称《简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简报》内容,掌握《简报》精神实质,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作为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工作。

  三、明确工作思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仔细研究消化,在重点做好行业自律工作的同时,以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公平竞争、信息公开、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大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保险业行业协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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