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English
保监会简介 政务工作 公告启事 政策法规 统计信息 派出机构 视频图片 保险机构 时政经济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人事信息
中国保监会2006年社会招考注意事项
  2006-08-23

  1、保监会历来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干部队伍的结构,如果您关注保监会近几年来的招考信息,也许会发现保监会的社会招考与招录应届毕业生是交叉进行,有序开展的。本次公开招考是保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6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的重要举措,以调整监管干部队伍结构,解决各单位需求为出发点,选拔一批年龄适当、有社会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强、专业需要的人才。

  2、保监会招考启事统一发布的招考条件是为保监会系统报考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所在地的政策环境和生源情况有一定差异,因此,保监会在发布招考人员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机关及各保监局根据实际情况附加了其他一些招考条件。比如,各地户籍管理政策松紧程度不完全一样,办理当地户口的难易程度有所不同,因此各地户口条件要求也不完全一致。

  3、报考人员符合保监会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拟报考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以跨地区报考,具体考试事宜由报考单位协调。会机关与各保监局笔试时间为同一天,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

  4、此次公开招考笔试在于考察报考者的基本素质,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高级搜索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使用说明 |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 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86688
版权所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ICP备05047276号
最佳浏览分辨率 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