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业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07-08-18

  《若干意见》发布以来,福建保险业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功能,积极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参与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2006年下半年,福建保监局主动与省劳动厅、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下发文件,为保险业参与2007-2009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创造良好环境。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已完成省直机关及龙岩、宁德等4个地市的补充医疗保险招投标工作,保险业共为73万人提供保险保障,保费收入5014万元,支付赔款787万元。目前,福建是全国惟一一个由保险公司全面承保全省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省份。二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今年6月底,福建保险业以委托管理方式参与“新农合”的县市达14个,占全省“新农合”试点县市的18%,为410万农民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占应参合人数的85%,累计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44亿元,支出补偿金额6937.4万元。三是开展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保险公司在邵武市开展现职村主要干部养老保险。截至今年6月底,邵武市136个行政村的145位村主要干部参保,收取保费90万元。四是开展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保险公司以委托管理方式参与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参与救助的困难群众10273人,累计筹集基金8.56万元,已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8人次2.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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