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保险业抓住机遇改善发展环境,推动自身发展
  2007-08-28

  《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广东保险业抓住机遇,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推动自身发展。一是党政领导更加支持。《若干意见》颁布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专门做出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保险工作,并由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保险工作会议,黄华华省长等省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二是政策扶持更加有利。省政府继2005年出台《关于加快广东保险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后,于2006年12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各地市相继推进“三个一”工程,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的激励政策。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相继出台政策,推动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业务的发展。三是破解难题更加有效。省委指定广东保监局作为“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作用”课题研究牵头单位。省委党校首次将保险相关内容列为常规课程。广东保监局与省高级法院联合调研,着手制定了《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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