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保监局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007-09-05

  广西保监局在落实《若干意见》过程中,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一是推动行业协会成立“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与“继续教育培训认证与管理评审委员会”,为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出台两个认证标准,即培训机构资格认证标准与讲师资格认证标准,对产、寿险公司及专业中介公司实行差异化政策,在业内试行继续教育讲师培训与认证管理制度,明确了讲师人数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比例的最低要求。三是召开“全区继续教育工作现场观摩会”,重点推广先进公司在县域保险营销员培训以及计算机管理系统在继续教育上应用的经验做法,促进交流借鉴。四是整合行业资源,组建全行业讲师库,对继续教育讲师实行分类管理。五是紧扣监管工作重点及行业发展动向,按年度下发继续教育培训纲要,突出继续教育的全面性、针对性与及时性。随着上述举措的逐一落实,广西保险业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实现了“三个明显增强”:一是较好地发挥了行业协会的作用,继续教育工作的连贯性、计划性与整体性明显增强;二是先进公司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全行业对做好继续教育工作的认识明显提高,积极性明显增强;三是监管政策的引领作用逐步显现,各公司加强培训管理部门及讲师队伍建设的紧迫感明显增强。(广西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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