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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2007-08-21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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