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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贵人生”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费率的批复
  2008-02-25

保监产险〔2008〕16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贵人生”机动车保险条款〉的请示》(人保财险条款〔2008〕72号)及其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尊贵人生”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条款名称的编号如下:

  其中,主险条款:A01G02Z01080203;

  附加险、特约条款:

  1、玻璃单独破碎险:A01G02F01080203;

  2、车身划痕损失险:A01G02F02080203;

  3、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A01G02F03080203;

  4、新增加设备损失险:A01G02F04080203;

  5、发动机特别损失险:A01G02F05080203;

  6、机动车停驶损失险:A01G02F06080203;

  7、代步机动车服务特约条款:A01G02F07080203;

  8、附加换件特约条款:A01G02F08080203;

  9、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A01G02F09080203;

  10、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A01G02F10080203;

  11、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A01G02F11080203;

  12、附加机动车出境保险:A01G02F12080203;

  13、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A01G02F13080203;

  14、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A01G02F14080203;

  15、约定区域通行费用特约条款:A01G02F15080203;

  16、法律费用特约条款:A01G02F16080203。

  二、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尊贵人生”机动车保险产品的适用条件,不得用该产品承保适用条件之外的车险业务。

  三、你公司应在该产品的保险单号码中增加区别于其他保单的识别标记,同时,应做好业务系统的改造,保证能够对该产品做到单独核算。

  四、你公司应加强服务团队的投入和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为消费者提供好专业、便捷和全面的保险服务。

  五、你公司应及时将该产品的适用条件、保险单号码识别标记、核算制度等向经营区域内的保监局报告。经营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保监会或保监局反映。

   附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尊贵人生”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

                             二○○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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