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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申报指南
  2007-11-02

   保监会2008年度部级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国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设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申请人自行筹集。申请人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拟申请的经费额度。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重点项目申请人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科研课题的经验和相应的研究成果。申报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课题互不交叉,申请者只能从中选一;

  2.凡未完成(完成时间均以结题证书注明时间为准)保监会部级课题的申请人不能申报,得到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部委办和各省社科基金等资助的项目申请人不得以相同内容申报课题;

  3.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以上(不含二个)课题的申请;

  4.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有所创新;

  5.保监会部级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者,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6、《保监会部级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申请表》、《2008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申报指南》、《2008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目录》等电子材料请到保监会网站(http://www.circ.gov.cn)下载。

  三、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1.形式审查:请申请人于12月5日前将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bujiketi@circ.gov.cn进行形式审查。

  2.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申请表》一式6份(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含1份原件),以及配套的电子版。

  3、申报选题:请参考《2008年度保监会部级研究课题目录》进行选题,或者自行选择与保险业相关的前瞻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课题。

  形式审查后,请申请人于12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保监会政研室综合处,同时将相应的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bujiketi@circ.gov.cn

  联系人:臧明仪

  联系电话:66286591

  中国保监会政策研究室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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