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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2007-11-13

  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的委员由保监会聘任,每届委员任期两年。保监会会外委员最多可连任两届,保监会会内委员无连任限制。

  保监会会外委员,除特殊情况外,其委员任职一般不随工作岗位变化而终止。保监会会内委员,调离本部门时,其委员任职自动终止,由原所在部门推荐新的委员人选报委员会主任批准后接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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