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周延礼赴山东、河南就农业保险工作开展调研,深入田间地头听取参保农户对农业保险的意见和建议,到养殖场了解能繁母猪保险的实际效果,并就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如何发展农业保险作了讲话。周延礼还分别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周延礼强调,要继续加强研究探索,在合理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为农民分担更多的风险,提供更大的保障;要简化承保理赔手续,改善保险服务,把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通过保险这种方式送到农民兄弟手中,用农民“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来检验我们的农业保险工作。
周延礼指出,近年来,保险业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三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离党和政府的希望,离广大农民朋友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农业保险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保险业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不断探索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民养老医疗保险、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保障程度,让农民实实在在享受到保险的保障和服务。
周延礼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战略部署。保险业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特别要深刻领会《决定》关于“发展农村保险事业,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到支农、惠农是我们党执政的着力点,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作为保险业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抓手,在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多开发一些保单通俗易懂、保障适度合理、农民买得起的保险产品,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二是要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切实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服务“三农”方面,保险能够对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产生“放大效应”,十几元的财政补贴,可以通过保险为农民提供上千元的保障,更能体现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关怀。农业面临的自然灾害、病虫害、养殖业的各种疫情等都需要保险的保障。保险业要勇担社会责任,把服务农民作为保险工作的着力点,发挥风险管理的独特优势,帮助分散和化解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类风险。三是要认真研究农业保险服务的有效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农业保险工作是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方式的创新。要大力加强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让农民了解保险、掌握保险,并自觉地运用保险来化解自身面临的风险。要通过典型理赔案例来增强说服力,引导和推动农业保险工作。要深入到农民群众中去,了解他们的愿望和需求,加大创新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发保险产品,做好保险供给与保险需求结合的文章。四是要创新农业保险的服务领域,努力开发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保险业在服务农民方面,要有创新的思路,善于举一反三,多研究市场,研究农民的需求,真正让保险的服务惠及到农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