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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寿险公司季度分析报告报送工作的通知
  2008-03-05

  豫保监发〔2008〕23号

 

各省级寿险分公司:

  根据《关于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5〕94号),为及时掌握万能保险业务发展现状,加强对寿险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有效控制寿险公司的整体风险状况,我局拟加强季度分析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万能、投连保险销售报告

  销售报告应包括每一个万能、投连保险产品本季度保费收入、退保金、给付、消费者投诉解决情况以及新开办产品的风险管控措施等。

  (二)其他报送内容

  1、保险业运行的外部环境分析。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出现的保险新需求、政府出台的经济政策等因素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影响分析。

  2、人身险业务发展状况分析。本季度人身险业务发展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推出新险种情况及对业务发展的影响,采取的各种业务推动措施,赔款、给付、退保方面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3、风险状况分析。对在经营中出现的对保险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风险进行报告,如公司不良资产、高风险业务、大面积灾害事故、保险欺诈案件、大规模退保现象、不规范经营、其他重大异常事件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针对业务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备在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采取的新举措。

  4、对发展河南保险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其他要求

  (一)各公司应将报送季度分析报告纳入日常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责任人名单随季度分析报告一并报送)。报告要数据真实完整、依据充分,详实剖析业务发展的主要特点、存在问题及异动指标的影响因素,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请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季度分析材料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报告形式报送我局。

  (三)我局将对各公司的报送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日常监管中。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宋玮张理阁联系电话:63380628

  电子邮箱:sxc_hn@126.com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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