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保监复〔2008〕632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等3家支公司的请示》(国寿财险豫发〔2008〕39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支公司、鲁山县支公司、舞阳县支公司,筹建期为6个月。
二、上述公司筹建完成,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业。
此复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