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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安徽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典型的通知
  2008-05-12

皖保监发〔2008〕71号

   

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

  在前一阶段抗击低温冰冻灾害过程中,我省保险业积极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涌现了大量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得到了保监会、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弘扬行业正气,展现保险业心系群众、保障民生的精神风貌,保监局决定评选表彰全省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选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2007年底前开业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内设部门、省级分公司以下各级机构或其内设部门、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或其内设部门;先进个人评选原则上侧重于一线工作人员。

  (二)推选名额

  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推选先进集体名额不得超过5个,太保产险安徽分公司、平安产险安徽分公司推选先进集体名额各不得超过3个,其他公司及中介机构推选先进集体名额各为1个;先进个人推选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在抗击低温冰冻灾害过程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了组织到位、责任到人、措施有力;认真履行保险条款,及时查勘定损,在帮助企业和人民群众恢复生产生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险理赔服务工作能够让被保险人满意,得到了政府的肯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抗击低温冰冻灾害过程中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不怕吃苦,勇于奉献,奋战在查勘理赔工作一线,展现了“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1、各保险机构对系统内上报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进行筛选、确定初评对象和名额,对初评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在本公司公示,加盖省级分公司印章后统一上报保监局。

  2、保监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保险机构上报的候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好中选优原则确定表彰对象。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全省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要格外关注理赔定损等服务人员或优秀管理干部。

  3、评选的先进典型事迹要真实、饱满,富有感染力,具有典型性,防止浮夸和杜撰。要从爱岗敬业、心系群众、不畏艰险、勇担责任、服务大局等多角度,反映集体、个人在抗雪防冻救灾过程中所展现出来的优秀品质。

  4、申报全省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需分别填写《安徽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典型候选单位推荐表》和《安徽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典型候选人推荐表》,并报送先进事迹材料(先进集体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先进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800字),于5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保监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送电子版。上述推荐表可到安徽保监局外网下载。(http://www.circ.gov.cn/Portal11/default636.htm

  四、表彰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授予“安徽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安徽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五、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徽保监局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李迎春局长任组长、胡皖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监局办公室,承担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二)各参选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人,严格评选程序,严肃评选纪律,确保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联 系 人:柯文丽

  联系方式:2817722

  邮箱:wenli_ke@circ.gov.cn

   

  附件:

  1、安徽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典型候选单位推荐表

  2、安徽保险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先进典型候选人推荐表

   

                                             二○○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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