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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皖保监罚〔2008〕11号)
  2008-05-12

皖保监罚〔2008〕11号

   

  受处罚人姓名:陈刚

  年龄:36岁

  性别:男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淮河路206号10栋403室

   

  经查,你于2007年8月至2008年1月担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费用报销的方式向投保人支付不当利益;

  2、通过系统外套打保单的方式擅自变更保险费率;

  3、向保险监管部门提供内容不实的证据材料。

  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决定给予你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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