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徽商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自行解散,申请注销《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依法注销该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机构编码:D10101VHF;许可证流水号:0003431)。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