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390号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兼业代理人许可证的请示》(华夏保皖分发[2008]6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申报的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见附件。
二、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及时来我局代为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并转交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附件: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地址 |
|
1 |
安徽凤阳利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
34112667421957800 |
机动车辆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
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三步二桥东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