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7〕171号
各保险公司池州市分支机构:
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起草的《关于成立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申请》收悉。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各市成立保险行业协会的函》(民管函[2005]390号)和安徽保监局《关于设立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若干意见》(皖保监发[2006]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核准通过《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章程》。
三、核准王诗贵同志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刘南平、许章书、叶龙、熊言明、方平、姜四文、刘东亮等7人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任职资格。
四、核准王晓慧同志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任职资格。
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应持此批复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加快筹建工作进度,争取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尽早成立。协会成立后,应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我局《关于设立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促进池州市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