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7〕243号
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
你筹备组上报的《关于成立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的报告》收悉。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各市成立保险行业协会的函》(民管函[2005]390号)和安徽保监局《关于设立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若干意见》(皖保监发[2006]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
二、核准肖尚根同志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张敬东、储敏、李任兵、何应宗、叶龙、吴世平、张秀英、鲍旭东、施秋香等9人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任职资格。
三、核准陈峰同志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任职资格。
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筹备组应持此批复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加快筹建工作进度,争取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尽早成立。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