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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筹建滁州等八家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2008-01-03

皖保监复〔2007〕291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滁州等8家中心支公司的请示》(人保寿险皖发[2007]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淮北中心支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马鞍山中心支公司筹建。

  二、滁州等八家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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