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14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等三家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人保寿险皖发[2007]3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上述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分别为所在城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由总公司授权决定,以我局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所核准的业务范围为准。
四、核准唐炜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徐友连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洪李、李娟宿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高翔池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姜世海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五、核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708号。核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地址:宿州市浍水中路200号。核准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地址:池州市清风西路2号。
六、你公司收到上述中心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后,应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