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1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歙县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皖发[2007]153号)、《关于申请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郎溪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皖发[2007]154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黄山中心支公司歙县营销服务部、宣城中心支公司郎溪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尽快前来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附件: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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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名称 |
营业范围 |
地址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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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黄山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山中心支公司歙县营销服务部 |
培训、收费、分单、咨询 |
黄山市歙县新安路41号 |
张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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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城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郎溪营销服务部 |
培训、收费、分单、咨询 |
宣城市郎溪县新胜街188号 |
张先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