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21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王卫东、廖广文两位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皖发[2007]121号)、《关于对胡虹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皖发[2007]142号)收悉。经审查,核准:
廖广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南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胡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巢湖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此复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