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22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市第一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太平寿皖[2007]4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安徽分公司合肥市第一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尽快前来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附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
二○○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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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名称 |
营业范围 |
地址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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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肥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市第一营销服务部 |
培训、收费、分单、咨询 |
合肥市胜利路与站前路交汇口光大国际广场B区7楼 |
郑少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