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39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金安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国寿人险皖发 [2007]663号)收悉。经审查,批准: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安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原址六安市人民路61号迁至新址六安市人民路31号,原址不得保留机构。
你公司应尽快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前来我局换领新证,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此复
二○○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