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45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郎溪营销服务部的请示》(皖太保寿[2007]19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宣城中心支公司郎溪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尽快前来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
三、你公司应当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附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
二○○八年二月四日
附件: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营销服务部批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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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区 |
名称 |
营业范围 |
地址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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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城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中心支公司郎溪营销服务部 |
培训、收费、分单、咨询、理赔 |
宣城市郎溪县建平镇郎步路4号 |
李荣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