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53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开业的请示》(国寿财险发[2008]50号)、《关于核准顾成林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干[2008]13号)、《关于核准杨十庆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干[2008]14号)、《关于核准夏萍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干[2008]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开业。
二、安徽省分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由总公司授权决定,以我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所核准的业务范围为准。
三、安徽省分公司经营区域为安徽省行政辖区。
四、安徽省分公司营业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与庐阳街交叉口春天大厦裙楼1楼、4楼。
五、核准顾成林安徽省分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核准杨十庆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核准夏萍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六、你公司接此批复后,二十日内来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