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57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蚌埠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家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国寿人险皖发[2008]8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申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见附件。
二、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及时来我局代为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并转交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清单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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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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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34010066620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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