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保监复〔2008〕61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平保寿皖分发[2008]8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申报的芜湖鸿安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清单见附件。
二、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及时来我局代为领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并转交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三、你公司须按照《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做好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附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清单
二○○八年三月六日
附件: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核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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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 |
营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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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芜湖鸿安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34020079357359600 |
意外伤害保险
航空意外伤害保险 |
芜湖市九华山路196号总工会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