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等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下列保险代理机构经营许可证:
一、大连万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机构编码:A10111DLC;
二、大连北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机构编码:A210105LNDL;
三、大连北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普兰店分公司,机构编码:AF200503DLPLD;
四、大连北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瓦房店分公司,机构编码:AF200502DLWFD;
五、大连北方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庄河分公司,机构编码:AF200501DLZHH;
六、大连富力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机构编码:A10071DLC。
特此公告
二○○八年五月四日